把“海天”改成“每天”, 並配上與海天調味品極其相似的包裝, 你會不會誤以為這就是“海天出品”?江蘇伊例家食品公司與內蒙古每天食品公司如此行為, 被法院終審認定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判決兩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並賠償海天公司100萬元。
100萬元得賣多少瓶醬油才能回來?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如此惡意侵權, 實乃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商標侵權, 俗稱“傍名牌”“抱大腿"”, 實質是利用知名企業的名牌效應實施投機取巧、渾水摸魚、以次充好以牟取高額不法利潤的行為。 儘管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只是, 儘管小算盤打得劈裡啪啦響, 最終卻往往發現是“黃粱一夢”。 近些年, 國家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明顯加大了力度, 重拳打擊侵權假冒行為, 包括提高審判效率、加大賠償額度等, 各地都查處了一大批侵權假冒案件, 不少幻想通過侵權行為不勞而獲的不法企業, 紛紛嘗到了苦頭, 甚至從此一蹶不振、銷聲匿跡。
以佛山海天為例, 近幾年該公司每次提起的侵權訴訟, 幾乎都以被告的慘敗而告終。 除了這次的“每天”侵權案, 前年的“海天醬油”南北之爭中, 山東海天公司終審也被認定侵權而賠償80萬元。
其實, 何苦呢?與其挖空心思去傍別人的名牌, 還不如潛下心來精心經營自己的產品, 打造屬於自己的品牌。
經營好一家企業, 打造好一個產品, 首先要克服的, 就是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的心態。 靜下心來, 苦心經營、潛心創新, 才有可能塑造受到消費者廣泛認可的產品和服務, 真正擦亮自己的商標價值。 很難想像, 如果把心思都花在“傍名牌”上, 那還有多少時間和精力去鑽研產品的打磨和技術的創新?只想通過投機取巧的手段維持經營, 企業的幼苗永遠也長不成參天大樹。
更重要的是, 無休無止的侵權行為,
商標侵權行為, 是對企業家精神的打擊、對企業創造力的摧毀、對工匠精神的踐踏。 既害苦了腳踏實地的實幹家, 對投機者自己也多無益處。 與其在侵權上煞費苦心,
文/佛山日報評論員 葉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