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網購買到假蜂蜜 消費者獲十倍賠償

近日,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由網路購物引發的產品銷售責任糾紛案, 判決被告蘭州某土特產公司退賠消費者羅某貨款1008元, 並十倍賠償10080元。

據瞭解, 羅某於2016年7月16日, 在網路店鋪名為蘭州某土特產公司購買了21瓶蜂蜜, 共價值1008元。 收到貨後, 羅某發現蜂蜜渾濁, 懷疑產品有品質問題。 於是向產品外包裝生產地所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舉報產品外包裝上的生產商:甘肅某藥業有限公司, 結果被告知甘肅某藥業有限公司並沒有生產涉案產品。

隨後, 羅某認為經銷售商蘭州某土特產公司涉嫌欺詐並將其告上法院,

要求該公司退貨款1008元, 並進行十倍賠償共10080元。

經法院審理, 蘭州某土特產公司明知涉案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銷售, 違反了法律規定, 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 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賠償。 據此,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廣大消費者, 當購買了同類同批次產品時, 只要發現其中一個產品外包裝、產品標識或是品質不合格時, 不需再拆封其他產品, 保留相關證據, 可直接與電商平臺聯繫, 要求其提供銷售者真實姓名、聯繫方式等, 也可直接與銷售商聯繫賠償事宜, 協商未果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