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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移動支付,你不可不防的法律風險!

疼愛對方的方式有很多, 發紅包也是其中一種。 江西贛州一男子就給妻子“發”了10萬餘元的紅包, 出手如此之“壕”, 卻因此害了妻子和自己。 日前, 這對夫妻被檢察院提起訴訟。 原來, 發紅包的錢是通過撿來的手機轉帳, 到底怎麼回事兒?一起來關注今天的案子。

今年一月份, 江西贛州興國縣的鐘某在其所經營的麵館門口路邊上, 撿到一部手機。 意外“收穫”一部高檔手機的鐘某, 並沒有想還給手機主人, 反而把這一“喜訊”告訴了妻子汪某。 很快, 夫妻二人坐在店裡琢磨手機的開機密碼, 並很意外地試出了。

開機後, 鐘某夫婦在手機相冊裡, 看到一名姓陳男子的身份證、銀行卡等照片, 於是產生轉走銀行卡內現金的念頭。 鐘某發現, 這部手機號綁定了一張農商銀行卡, 而且還查到這張銀行卡裡有6萬多元存款。

而此時, 失主陳某一直沒有前往運營商掛失報停手機號,

鐘某正是利用這一機會, 用手機接收驗證碼短信, 並更改了登錄密碼操作。 很快, 鐘某綁定陳某的另外兩張銀行卡, 並將這些錢通過紅包轉到妻子汪某手中。 而汪某雖然知道這是要“偷別人卡裡的錢”, 有些擔心出事, 但在鐘某的一番慫恿下, 還是添加陳某為好友, 並接收了鐘某在數日內發來的70多個紅包。 涉案價值10萬餘元。

(圖為北京道誠師律師事務所謝燕萍律師)

偷“支付寶”裡的錢也算盜竊嗎?

雖然案件中的鐘某夫婦是破解了拾得手機的密碼並採用一系列手段別別人的錢轉到了自己的卡上, 但是這種行為完全可以認定為是盜竊罪, 因為客觀上確實違反了被害人(手機主人)的意志, 將他人佔有的財務轉移為自己佔有, 那這就是秘密竊取。

至於大家認為的虛擬世界交易會不會影響案件的定性?這個我認為是不會的, 因為財產是實打實的錢, 而不是之前網路上爭議比較大的遊戲幣、QQ幣這些虛擬財產, 鐘某夫婦所竊取的這些錢是具有現實價值的,

提現可以直接使用, 所以, 這個錢幣就屬於我們盜竊罪中的“財物”, 而且10萬餘元這個金額也已經達到了我們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巨大”, 可能會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或單處罰金。

手機付款丟錢, 支付平臺有責任嗎?

我認為如果是協力廠商支付平臺本身安全問題或者沒有盡到一些核實義務,

或者本身系統有很多的漏洞, 讓不法分子有空可鑽, 這樣的情況下, 協力廠商支付平臺才要為他的過錯行為買單。 另外, 銀行在為我們辦理儲蓄卡時候都會讓使用者設置密碼, 這便是對於儲戶存取款的安全保障, 作為儲戶是有妥善保管密碼的義務,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讓不法分子獲得密碼操作了手機, 那這個責任不該有銀行或者協力廠商平臺來承擔。

“四招”教你躲避手機支付風險!

第一,用自己的手機號綁定手機支付平臺。這樣的話,能夠在支付平臺帳戶產生交易時或是帳戶異常時及時將相關資訊發送至手機上,用戶可以隨時瞭解自己的帳戶動態;在更換手機號後,要第一時間聯繫銀行和支付平臺,更改綁定手機號;如果手機丟失,應第一時間聯繫銀行和支付平臺取消相關的手機綁定業務,或採取掛失、凍結帳戶等方式進行錢財保護。

第二,要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密碼、身份資訊及手機。不輕易洩露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手機號碼,不隨意將裝有支付平臺的手機長時間交給他人使用。

第三,關閉支付平臺內置功能提高安全性。設置安全係數較高的密碼、關閉“小額免密”功能,取消支付平臺自動登錄模式等措施都能夠提高支付平臺的安全性。

第四,強化警惕意識。避免使用不可信的網站或公共WIFI,在發現自己帳戶異常時,及時與支付平臺取得聯繫。

“四招”教你躲避手機支付風險!

第一,用自己的手機號綁定手機支付平臺。這樣的話,能夠在支付平臺帳戶產生交易時或是帳戶異常時及時將相關資訊發送至手機上,用戶可以隨時瞭解自己的帳戶動態;在更換手機號後,要第一時間聯繫銀行和支付平臺,更改綁定手機號;如果手機丟失,應第一時間聯繫銀行和支付平臺取消相關的手機綁定業務,或採取掛失、凍結帳戶等方式進行錢財保護。

第二,要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密碼、身份資訊及手機。不輕易洩露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手機號碼,不隨意將裝有支付平臺的手機長時間交給他人使用。

第三,關閉支付平臺內置功能提高安全性。設置安全係數較高的密碼、關閉“小額免密”功能,取消支付平臺自動登錄模式等措施都能夠提高支付平臺的安全性。

第四,強化警惕意識。避免使用不可信的網站或公共WIFI,在發現自己帳戶異常時,及時與支付平臺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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