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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自縊前為何要殺光妻女,原因令人淚下,換做是任何人都會這麼做

1644年三月, 李自成帶著大軍敲開了北京的大門, 朝中上下一片惶恐, 崇禎知道大明的末日就要到來了, 在這最後的時刻, 崇禎依舊堅持“天子守國門、君臣死社稷”的做法, 跟隨他以身殉國的大臣、太監、宮女有數百人之多, 只為不願親眼見到李自成踏平北京的慘狀。

崇禎在自縊前的最後一刻殺死自己的妻女, 很多人指責他不近人情, 可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因為崇禎實在是不敢讓他們活著啊。

李自成進京後, 燒殺搶掠、姦淫婦女, 無惡不作。 明朝婦女有剛烈者, 大多自盡。 大順軍所到之處, 肆意搶掠婦女, 順從者將其擄掠上馬, 不從者亂刀砍死。

史籍中記載, 大順軍在街頭扒光孕婦的衣服, 任其調戲淫辱, 李自成在進軍的路上劫掠未婚婦女, 將其淫辱之後居然作為軍糧食用, 這樣殘暴的舉動可謂是駭人聽聞。

這就不難解釋崇禎皇帝為什麼要在自縊之前做出殺死妻女的舉動了, 如果讓她們落在李自成和大順軍手裡, 那後果簡直比羊入虎口還悲慘, 與其讓她們遭受侮辱不如體面地結束她們的生命。

崇禎不是一個聖君, 但可以說得上是一個明君, 是明朝歷代皇帝當中最為勤政的, 為人也非常節儉, 他雖然是亡國之君, 卻不是那種驕奢淫逸, 昏庸無道的昏君, 而是實實在在的為明朝做了些事的, 但是由於能力上的缺陷以及明朝歷代積累下來的弊端, 讓這位皇帝最終無力回天, 只能以死殉國。

崇禎在自縊前說過這樣一段話:“朕死, 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 自去冠冕, 以發覆面。 任賊分裂朕屍, 勿傷百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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