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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又有7人被終生禁駕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趙芸 通訊員 徐曉宇)日前, 岳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社會通報了最新的終生禁駕名單, 因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和因交通肇事後逃逸, 唐某等7人被列入終生禁駕名單。

2016年7月13日20時25分許, 何某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沿岳陽縣城關鎮東方路由東往西行駛, 當車行至法院門口地段時, 因何某醉酒駕車、未注意避讓行人, 致使無牌兩輪摩托車將橫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唐某撞倒, 造成唐某當場死亡、何某受傷及無牌兩輪摩托車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

給予何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處罰。

與何某不同, 許某沒有喝酒駕車, 卻因為交通事故逃逸被列入終生禁駕名單。

2016年10月30日00時57分許, 許某駕駛湘F99xxx號輕型貨車沿107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107國道1479KM+800M路段, 因疏忽大意, 未按規定安全駕駛, 與道路中通行的行人熊某相撞, 致使熊某當場死亡,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 許某駕車沿107國道向北逃逸。 2016年11月2日, 許某投案自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1款的規定, 給予許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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