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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借貸後損失384萬及1套房,滬警方破獲套路貸詐騙案

擁有上海房產的本地人成為犯罪分子的“套路對象”。

上海人史先生向上海湧昇金融公司(以下簡稱湧昇金融)借貸10萬元償還債務, 湧昇金融逼迫史先生簽下陰陽合同及多張借條, 最終合同金額飆升至110萬。 得知史先生名下有房產, 湧昇金融又一次向石先生借款並簽下陰陽合同, 並出餿主意——邀請協力廠商公司為其償還債務, 史先生再次簽下陰陽合同。

最終史先生損失384.7萬元以及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產。 但是, 史先生只有自己的說辭, 該小額借貸公司卻拿出了“完美”證據:合同上的史先生親筆簽名、房產作為“信用背書”被網簽轉賣、銀行帳目上多筆匯款的流水證明。

受害人史先生介紹受騙過程。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李佳蔚

上海靜安警方表示, 湧昇金融的犯罪行為並非單純的借貸詐騙案, 其背後有一個犯罪團夥精心謀劃, 將目標鎖定為被害人的上海房產。

這是一種新型的以房產為目標的“套路貸”。

目前, 上海公安共計抓獲湧昇金融以宋某、王某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 該團夥涉案金額達千萬餘元。

借貸10萬, 三次簽下“陰陽合同”

史先生的“借貸噩夢”還要從2015年7月說起。 他因急於歸還生意上的債務, 經朋友介紹向湧昇金融借貸10萬元, 並約好與該公司的人見面。 但史先生並不清楚, 這家金融公司沒有任何合法執照, 甚至連工商部門的註冊資訊都缺失。

和史先生見面的人自稱是湧昇金融的“風控”人員宋某, 在瞭解了史先生的一些基本情況後, 該公司人員拿出一張借條讓史先生填寫。 史先生注意到, 借條是空白的, 只需要填上名字、所借金額和還款日期就可以了,

收款人一欄亦是空白。

“為什麼我只借了10萬元, 要寫20萬元的借條?”史先生在靜安分局向澎湃新聞記者回憶簽訂借款合同的情形, 對方給他解釋, 這是行規, 如果不違約史先生只需還清10萬元, 如果違約則必須償還20萬, 這是一種對史先生的“約束”行為。

借條寫好後, 該“風控”人員攜帶現金陪同史先生來到銀行做了20萬元的存取款流水, 並要求取出現金後在無監控處歸還于對方。 史先生拿到手的借貸款只有7.5萬元, 而原本預期借10萬元的他這才弄明白:2.5萬元已經是利息和仲介費在借貸款中扣除了。

史先生不明白, 他的噩夢才剛剛開始。

隨後, 湧昇金融公司人員以毆打和語言威脅, 逼迫史先生多次寫下借條, 並用他的銀行卡反復做銀行流水留下“證明”。

至當年9月6日, 原本10萬元的借貸合同金額已飆升至110萬元。

此後, 湧昇金融得知史先生名下菊盛路還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產, 便答應借他30萬元用於償還之前欠款, 但要求他簽下“陰陽合同”:真正的合同中, 雙方約定欠款30萬元;而另一份合同中, 書面欠款數額竟達145萬元。 湧昇金融的解釋和之前如出一轍:“如果你不能按期歸還30萬元, 那麼就要履行145萬元的合同, 我們要把你的房子網簽”。

到了約定的還款時間, 本就無力償還的史先生遭到該公司上門“討債”毆打。 宋某等人認定史先生“違約”, 但為其出了個“主意”, 建議邀請協力廠商公司為他“平賬”接盤。

受害人史先生簽署的借貸合同。

所謂“平賬”, 其實就是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代史先生償還欠宋某、王某的錢, 再和史先生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

與此前和湧昇金融簽的合同一樣, 史先生和後來的平賬公司簽署的也是“陰陽合同”, 其中虛構的合同債務竟然高達170萬元。 這時史先生發現自己名下菊盛路房產已被轉賣。

2016年10月,史先生不堪忍受借貸公司長期對其和家人的暴力騷擾,以及無窮無盡的借貸陷阱,最終選擇報警。至此,史先生欠款已達384.7萬元以及損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產。3月21日,靜安公安表示目前案件還未辦理完畢,史先生所有的損失的財物及房產尚未全部追回。

以小額貸款為偽裝,以上海房產為目標

在深入調查後,上海靜安警方發現湧昇金融的犯罪行為不是一件單純的借貸詐騙案,背後有一個犯罪團夥多次以虛假借款的方式實施違法犯罪,是一種新型的以房產為目標的“套路貸”。

“經查,一個以宋某、王某為首的,以湧昇金融公司作為外殼包裝的小額貸款犯罪團夥逐漸浮出水面。其中,宋某為公司總經理,負責提供資金和借貸詐騙腳本策劃;王某為副總經理,帶領手下‘業務人員’執行具體操作。”上海靜安分局刑偵支隊副隊長林峰向澎湃新聞記者做了案情介紹。

上海靜安公安介紹,在該案件偵查過程中接觸的20余位受害人,大多數都是擁有上海房產的本地人,共計涉案金額達到一千余萬元。目前已共計抓獲湧昇金融以宋某、王某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

上海靜安公安表示,湧昇金融犯罪團夥平時主要通過行業仲介公司、網上發帖、房產交易中心周邊散發小廣告和“熟人”介紹四類方式,虛構可“迅速放款”辦理小額貸款。

待被害人上鉤後,由公司的“風險控制”人員約被害人見面,在不給付或者僅給付小額本金的情況下,以公司需要審核資信、無抵押貸款需要虛增借款額為由,哄騙被害人在空白借條及協議上簽名字,寫下高於借款額幾倍的數額。

借條到手後,犯罪嫌疑人以言語威脅、電話騷擾等手段,對被害人及家屬強行收賬。只要被害人無法還款,嫌疑人就會將被害人的債務“轉讓”給另一家同樣的“小額貸款公司”,簽訂一份更高額的“還款合同”。

層層轉讓之後,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簽下嫌疑人借款的數倍。而這其中,轉讓也往往包含 “平賬”公司給上家的好處費,這錢還是從被害人身上出。

上海靜安公安表示,犯罪分子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善於偽造對己有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在整個環節中有意保留了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刻意將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因嫌疑人手上掌握了大量所謂的“有利證據”,被害人尋求救濟時反而容易碰壁。

那麼這種新型“套路貸”如何甄別呢?

林峰表示:“借款人空白的借條不要隨便簽,也不要填寫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協議;借貸之前要檢查金融公司借貸業務是否正規。由於這種“套路貸”瞄準了房產,因而房產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可輕易做全權委託;遇到此類借貸詐騙要及時固定證據並報警。”

2016年10月,史先生不堪忍受借貸公司長期對其和家人的暴力騷擾,以及無窮無盡的借貸陷阱,最終選擇報警。至此,史先生欠款已達384.7萬元以及損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產。3月21日,靜安公安表示目前案件還未辦理完畢,史先生所有的損失的財物及房產尚未全部追回。

以小額貸款為偽裝,以上海房產為目標

在深入調查後,上海靜安警方發現湧昇金融的犯罪行為不是一件單純的借貸詐騙案,背後有一個犯罪團夥多次以虛假借款的方式實施違法犯罪,是一種新型的以房產為目標的“套路貸”。

“經查,一個以宋某、王某為首的,以湧昇金融公司作為外殼包裝的小額貸款犯罪團夥逐漸浮出水面。其中,宋某為公司總經理,負責提供資金和借貸詐騙腳本策劃;王某為副總經理,帶領手下‘業務人員’執行具體操作。”上海靜安分局刑偵支隊副隊長林峰向澎湃新聞記者做了案情介紹。

上海靜安公安介紹,在該案件偵查過程中接觸的20余位受害人,大多數都是擁有上海房產的本地人,共計涉案金額達到一千余萬元。目前已共計抓獲湧昇金融以宋某、王某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

上海靜安公安表示,湧昇金融犯罪團夥平時主要通過行業仲介公司、網上發帖、房產交易中心周邊散發小廣告和“熟人”介紹四類方式,虛構可“迅速放款”辦理小額貸款。

待被害人上鉤後,由公司的“風險控制”人員約被害人見面,在不給付或者僅給付小額本金的情況下,以公司需要審核資信、無抵押貸款需要虛增借款額為由,哄騙被害人在空白借條及協議上簽名字,寫下高於借款額幾倍的數額。

借條到手後,犯罪嫌疑人以言語威脅、電話騷擾等手段,對被害人及家屬強行收賬。只要被害人無法還款,嫌疑人就會將被害人的債務“轉讓”給另一家同樣的“小額貸款公司”,簽訂一份更高額的“還款合同”。

層層轉讓之後,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簽下嫌疑人借款的數倍。而這其中,轉讓也往往包含 “平賬”公司給上家的好處費,這錢還是從被害人身上出。

上海靜安公安表示,犯罪分子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善於偽造對己有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在整個環節中有意保留了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刻意將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因嫌疑人手上掌握了大量所謂的“有利證據”,被害人尋求救濟時反而容易碰壁。

那麼這種新型“套路貸”如何甄別呢?

林峰表示:“借款人空白的借條不要隨便簽,也不要填寫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協議;借貸之前要檢查金融公司借貸業務是否正規。由於這種“套路貸”瞄準了房產,因而房產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可輕易做全權委託;遇到此類借貸詐騙要及時固定證據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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