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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市7縣市區與北京統一規劃!嚴禁圍城

據“河北發佈”公眾平臺消息, 近日,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京冀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 方案要求, 我省京冀交界地區(涵蓋2市7縣市區)要全面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

堅決打破“一畝三分地”思維定式, 強化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 促進與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動發展, 嚴格控制開發強度, 探索人口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模式, 建立目標同向、措施一體、互利共贏的跨區域規劃建設管控新機制。

創新規劃管理體制

由省政府統籌指導編制交界地區的總體規劃及土地、城鄉、環保等規劃, 切實與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規劃相銜接。

加快與北京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協商, 儘快建立交界地區上述規劃的聯合審查機制。 有關交界地區縣(市、區)各項規劃經聯合審查後, 按照原管理層級審批並印發實施。

力爭2017年底前完成。

涵蓋2市7縣市區

我省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與北京市通州區、大興區等地域相連(簡稱交界地區)。

統籌兩大區域5000平方公里

統籌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與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約2000平方公里區域和北京市大興區與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約3000平方公里區域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協調機制, 框定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 完善嚴控新增和擴大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以及嚴防房地產過度開發的具體措施, 研究確定各縣(市、區)人口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 加強生態建設與保護,

優化產業分工與佈局, 完善公共服務配套體系, 促進交界地區融合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

率先推進與北京公共服務均等化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充分考慮交界地區協同發展要求, 加強城鎮、中心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率先推進與北京公共服務均等化。

推動公共交通互聯互通

推進交界地區與北京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 合理佈局停車設施。

推進北京城市軌道服務向我省延伸, 有序推進城際軌道交通建設。

推進交界地區綜合客貨樞紐建設, 重點推進固安綜合客運樞紐等專案建設。

積極發展綠色交通, 交界地區與北京同步提前報廢老舊運營車輛及黃標車, 鼓勵使用新能源公車, 2017-2019年新增及更換的公車中新能源公車比重應分別達到60%、70%和80%。

嚴禁環首都圍城式發展

嚴格控制城鎮開發強度, 劃定交界地區河湖保護線、綠地系統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嚴格控制城鎮建設區、工業區、農村居民點等開發邊界, 防止城鎮“攤大餅”式擴張, 嚴禁環首都圍城式發展。

嚴格限制超高建築專案

完善交界地區縣(市、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嚴格限制高強度、高密度開發建設和超高建築項目。

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

圍繞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決策部署, 推進交界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 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合理確定戶口遷移落戶條件,

完善居住證制度, 引導在交界地區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合理控制城鎮規模, 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大力保護生態環境

1、建設環首都生態保護綠帶, 強化區域通風廊道和綠楔建設, 合理設置城鎮組團之間的生態過渡帶, 防治環首都城鎮連綿發展。

2、實施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禁止新建專案佔用水域。

3、加快構建京冀生態廊道, 規劃建設一批生態公園、森林公園、城市公園。

4、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

5、拓展城鄉綠色生態空間。

6、完善跨區域生態環保聯防聯治機制。 統一京津冀地區污染物排放、機動車尾氣排放、原材料中污染物含量限值等標準, 積極推進建立區域污染聯防聯控等工作機制。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強化交界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城鄉規劃管控,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

依據城鄉規劃確定的人口及用地規模,嚴控房地產開發總量。堅決摒棄以房地產開發為主的發展方式,嚴禁在交界地區大規模開發房地產,嚴格控制高檔住宅開發以及在城鎮、鐵路公路幹線和主要街道、濱水地區及城市邊界地帶建設高層住宅。

強化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合理確定住房供地數量、佈局和時序,增加住房供需矛盾緊張區域的中小戶型商品住房供應套數。

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強對建築高度、容積率和建築物間距管理,交界地區縣(市、區)及重點鎮居住用地容積率原則上不超過2.0,舊城改造應根據拆遷量嚴格控制。

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與北京市建立交界地區房地產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交界地區房地產開發全過程聯動監管。

嚴厲打擊並及時曝光房地產企業在交界地區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強化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推行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新建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落實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網簽制度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

健全房地產資訊公開機制,及時將房地產開發專案、可售房源等向社會公開。

強化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嚴禁企業及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嚴控人口規模

根據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確定交界地區人口規模控制上限,設定三河市燕郊鎮等重點地區常住人口規模控制指標。

嚴格交界地區戶籍管理,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和連續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為前置條件,合理確定戶口遷移落戶條件,嚴格控制人口機械增長。

嚴格落實屬地調控措施,強化流動人口管控措施,有效抑制流動人口大量聚集,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提高公共服務保障水準

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城鎮常住人口規模,由教育部門牽頭編制交界地區中小學、幼稚園佈局專項規劃並嚴格實施。

推動交界地區醫療機構優先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提高交界區域醫保管理服務水準。

推進社區就業、社保服務、養老福利便民化,加強交界地區養老機構建設,協調北京養老政策外延。

通過組建跨區域醫療集團、專科幫扶、醫院託管、建立會診轉診機制等方式,推進交界地區醫療資源之間長期、穩定合作。

支援廊坊、保定市在不突破現有編制總量的前提下,盤活現有編制總量,加大動態調整力度,重點向燕郊等重點區域予以傾斜。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強化交界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城鄉規劃管控,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

依據城鄉規劃確定的人口及用地規模,嚴控房地產開發總量。堅決摒棄以房地產開發為主的發展方式,嚴禁在交界地區大規模開發房地產,嚴格控制高檔住宅開發以及在城鎮、鐵路公路幹線和主要街道、濱水地區及城市邊界地帶建設高層住宅。

強化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合理確定住房供地數量、佈局和時序,增加住房供需矛盾緊張區域的中小戶型商品住房供應套數。

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強對建築高度、容積率和建築物間距管理,交界地區縣(市、區)及重點鎮居住用地容積率原則上不超過2.0,舊城改造應根據拆遷量嚴格控制。

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與北京市建立交界地區房地產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交界地區房地產開發全過程聯動監管。

嚴厲打擊並及時曝光房地產企業在交界地區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強化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推行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新建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落實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網簽制度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

健全房地產資訊公開機制,及時將房地產開發專案、可售房源等向社會公開。

強化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嚴禁企業及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嚴控人口規模

根據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確定交界地區人口規模控制上限,設定三河市燕郊鎮等重點地區常住人口規模控制指標。

嚴格交界地區戶籍管理,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和連續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為前置條件,合理確定戶口遷移落戶條件,嚴格控制人口機械增長。

嚴格落實屬地調控措施,強化流動人口管控措施,有效抑制流動人口大量聚集,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提高公共服務保障水準

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城鎮常住人口規模,由教育部門牽頭編制交界地區中小學、幼稚園佈局專項規劃並嚴格實施。

推動交界地區醫療機構優先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提高交界區域醫保管理服務水準。

推進社區就業、社保服務、養老福利便民化,加強交界地區養老機構建設,協調北京養老政策外延。

通過組建跨區域醫療集團、專科幫扶、醫院託管、建立會診轉診機制等方式,推進交界地區醫療資源之間長期、穩定合作。

支援廊坊、保定市在不突破現有編制總量的前提下,盤活現有編制總量,加大動態調整力度,重點向燕郊等重點區域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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