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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這名男子膽太大了,竟然敢公然阻礙員警依法執行職務……

5日上午

記者從景德鎮市交警部門獲悉

當地一中年男子在駕駛無牌電動車

遭遇交警執法時

採取駕車衝撞和撕扯

交警執勤裝備的行為來表達不滿

最終被當地派出認定

其行為系阻礙員警依法執行職務

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拘留

記者瞭解到

事情發生在7月4日上午7時30分許

景德鎮市交警一大隊石獅埠中隊民警

在珠山中路廣場崗亭進行

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中

發現市民齊某駕駛一輛無牌電動車

行駛在珠山中路

當交警依法將其攔下後

中年男子立即對

民警的執法行為表示不滿

並在執法現場吵鬧情緒激動

駕駛電動車撞擊現場執勤民警

被阻止後

進而對執勤民警進行撕扯

石獅埠中隊執勤民警

始終保持文明執法

極力保持克制

並對該男子進行勸導

經勸阻無效後

石獅埠中隊現場執勤民警

依法對該男子進行控制

並移交至珠山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取證

齊某的行為已經構成

阻礙員警依法執行職務

珠山派出所依法

對齊某處行政拘留處罰

普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 從重處罰。

小編在這兒提醒所有的朋友們

遇事切記不可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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