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一位家鄉的老人來找我, 讓我教他寫作。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到了這個年紀, 我才發現, 房子也罷, 財產也罷, 一切都不是我的。 我想留住一種東西, 打上我的烙印, 告訴這個世界, 我來過。 所以, 我想寫一部書。 ”我看了他帶來的文章, 發現他寫得一塌糊塗, 但他已八十歲了, 再學寫作, 或許有些晚了。 於是我告訴他, 你不一定要用這種方式, 雖然寫書可以留下東西, 但不一定所有人都要寫書。 每個人都有適合自己的方式。 孔繁森、雷鋒、叢飛等人雖然沒寫出大作品, 但他們用行為傳遞了一種精神, 這種精神讓我們敬畏,
能傳遞精神的載體有很多, 可以是文字, 但不一定是文字, 也可以是文化、故事、藝術等等。 所以, 會寫文章的人, 可以寫文章, 不會寫文章的人, 可以寫劇本, 或畫畫、攝影、雕刻、策劃活動、推廣文化等等, 方式非常多。 最重要的不是形式, 是你想傳遞的東西。 只要有了真東西, 每個人就能做些自己喜歡做、也該做的事情。 那麼, 他們就能實現一種相對永恆。
比如, 我和兒子正在錄製一些視頻, 專門記錄西部農村特有的場面, 以及即將消逝的地域文化。 以前, 我們買不起高檔機器, 只能用家庭DV做這些事。 後來, 我的一些學生捐贈了一套高級錄影設備,
一定要明白, 當我們每個人都把歌聲獻給世界時, 其實也是為自己唱歌;當我們每個人都用行為貢獻社會時, 其實也是在完善自己。 這種自我完善不但利益了別人, 也改變了我們自己的命運。 因此, 最大的受益者還是我們自己。 因為, 我們在用一種非常踏實的行為, 實現著真正的生命價值。
所以, 雖然我一直為夢想活著, 就像堂吉訶德一樣, 但我一天天地長大, 日子也越過越好。 大家別看我最近瘦了,
——《光明大手印:智慧人生》節選
作者:雪漠
中央編譯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