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 相信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 許多人樂意在身上紋上各式各樣的圖案, 成為個性的代表。 然而, 紋身這個舉動, 最早的是在古代唐朝的時候出現,
在唐朝, 不是以紋身這個名字為稱呼, 其實這類的叫法有很多種, 比如刺青, 原則上就是在皮膚上紮一個一個的小孔, 將墨水或者顏料塗到上面, 滲透在皮膚裡, 久而久之這個顏色就怎樣都洗不掉了, 就成為一個紋身。
其實早在遠古時期, 就有了在身上刺青的這個說法了。 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有記載道, 在古代越國, 人們就有剪成短髮, 在身上紋上圖案這一個說法了。 只是在當時, 這種紋身不是為了好看和個性, 而是為了防身這一說。
在古代, 人們下河後有些人往往會淹死, 原因是因為頭髮太長纏住水藻, 往往會喪命。 他們認為水藻就是一個要人命的東西, 因此人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 將頭髮剪短, 在身上刺上兇猛的圖案, 嚇跑水怪, 因此刺青這一說, 在古越國就已經開始流傳開來, 只是風靡這一說, 還要從唐朝開始說起。
在唐朝, 刺青的技術已經逐漸成熟起來, 不論是男女都會紋身, 男士一般會在身上刺上各式各樣的圖案, 體現出個性的存在, 而女士同在只會在臉上或者額頭上刺上一朵花, 唐朝有一種梅花妝, 就是在額頭上刺上一朵梅花。
其實這種妝容是在官婉兒的身上體現出來的,
在唐朝被宋朝取代後, 這種刺青就不是以美的形式存在了。 在宋朝, 刺青不再被當成審美的形式而存在, 黥面就是一個最好鵝例子。 通常犯罪的人, 都會在臉上、身上刻上記號, 防止犯人逃跑。 刺配後人人都知道你是一個犯人了, 就會被發配到遠方充軍。
刺青也就是在宋朝就斷掉了, 不再被當成美的標準, 而是刑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