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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動物城》涉嫌抄襲 迪士尼已被告上法庭

《瘋狂動物城》劇照

《好萊塢報導》中文站3月21日報導(作者:Eriq Gardner)

迪士尼現在面臨著一個嚴重的訴訟, 該訴訟指稱, 迪士尼獲得奧斯卡最佳動畫長片的《瘋狂動物城》(Zootopia), 抄襲自著名作家、電影編劇加里·L·戈德曼的作品。

加里·L·戈德曼曾經擔任過《妖魔大鬧唐人街》(Big Troublein Little China)、《宇宙威龍》(Total Recall)以及《飛虎神鷹》(Navy SEALS)的編劇, 同時他也負責過《少數派報告》(Minority Report)的早期劇本創作, 並且在該片中擔任執行製作人。

美國當地時間本週二, Esplanade Productions公司正式代表加里·L·戈德曼向加州聯邦法院提出對迪士尼的訴訟, 該公司由著名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作為代理。

這份訴訟開頭就援引《瘋狂動物城》聯合導演拜恩·霍拉德的一句話:“如果你覺得自己抄襲了某件作品,

不要擔心, 因為你的作品來自於你, 你已經將它過濾, 而且你會給這個作品帶來獨特的視角。 ”

在這份訴訟中, 迪士尼被指責在多個動畫電影中都有抄襲的前科, 這其中包括《獅子王》(The Lion King)、《玩具總動員》(Toy Story)、《怪獸大學》(Monsters Inc.)、《飛屋環遊記》(Up)和《頭腦特工隊》(Inside Out)等等。

“如今他們又在《瘋狂動物城》中這麼做了。 ”訴訟中寫道:“迪士尼一共有兩次機會抄襲加里·L·戈德曼的作品, 在2000年和2009年, 當時戈德曼代表Esplanade公司向被告提出了他的《瘋狂動物城》作品, 其中包括一個名為‘Looney’的實景部分, 以及一個名為‘Zootopia’的動畫部分, 他提供了電影的情節、概要、人物描述和其它材料, 他甚至提出了這部電影的片名——《瘋狂動物城》!被告沒有合法的收購戈德曼的作品,

被告表示沒有興趣製作這部電影, 將他打發走了。 然後, 跟過去那些未經授權就開始抄襲的做法一樣, 被告抄襲了戈德曼的作品, 他們抄襲了戈德曼的主題、設定、情節、角色和對話, 有一些甚至是完全照搬的。 ”

根據訴訟中所說, 加里·L·戈德曼曾經跟迪士尼合作過, 2007年他曾被聘請擔任《火焰》(Blaze)的編劇, 該片是根據斯坦·李的漫畫改編的, 據說後來斯坦·李告訴他:“你現在是我喜歡的編劇。 ”

對於《瘋狂動物城》, 訴訟中稱該片的背景設定、故事情節和角色, 都毫無疑問能看出是加里·L·戈德曼的作品, 因為他曾經向迪士尼提供過詳細的角色和其它元素描述。 訴訟中稱, 2000年時戈德曼在迪士尼的辦公室,

將自己的作品遞交給了前迪士尼主管和Mandeville Films公司的CEO大衛·霍伯曼, 在場的每個人都“理解戈德曼是在自信的向公司和製作人推銷自己的理念和素材, 以便能通過這些理念和素材獲得經濟回報。 ”

訴訟中表示, 大衛·霍伯曼當時的反應很不錯, 但後來他的公司沒能通過這個項目。 9年後, 戈德曼再次嘗試將這個項目提交給迪士尼, “當時戈德曼正在迪士尼創作《火焰》的劇本, 跟迪士尼當時的生產和開發執行副總裁布裡格漢姆·泰勒一起。 因為當時跟泰勒關係不錯, 因此戈德曼又將他的《瘋狂動物城》專案遞交給了泰勒, 泰勒也接受了。 大約在2009年2月12日, 泰勒在被告位於加州伯班克的辦公室內跟戈德曼進行了洽談。

訴訟中表示, 迪士尼當時已經開始籌備自己的《瘋狂動物城》, 而且以侵犯原告版權的方式複製了大致相似的內容。 這份訴訟中還寫到, 迪士尼違反了默示合同、違反了信任, 以及進行不公平競爭。 迪士尼的《瘋狂動物城》目前在全球的票房已經超過了10億美元, 這對戈德曼的作品造成了巨大傷害。 Esplanade公司希望法院對《瘋狂動物城》頒佈禁令, 同時還要對迪士尼進行懲罰性的金錢賠償。

對於這份訴訟, 迪士尼的發言人表示:“戈德曼先生的訴訟充斥著非常明顯的虛假指控, 向一部他沒有參與創作的成功電影提出訴訟, 這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企圖, 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它。 ”

(翻譯: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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