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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獨立董事關於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834021 證券簡稱:流金歲月 公告編號:2017-027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 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於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現 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有關規定, 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 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 在審慎檢查本次會議資料的基礎上,

對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及其編制過程的獨立意見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試行)》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規章制度, 我們對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進行了審議, 我們認為: 本公司及全體獨立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報告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 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內容和格式符合全國中 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規定,
所包含的資訊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在提出本意見前, 未發現參與 2016 年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我們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檢查, 認為公司 2016 年度財務報告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華普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 我們表示無異議。 二、關於對《公司 2016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會審字【2017】 第 1001 號《審計報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母公司資本公 積金 192, 134, 552.72元、未分配利潤 31, 038, 439.32元。 公司以 2016年 12 月 20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記之後總股本 60, 000, 000 股為基數, 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 10股轉增 20股。 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從經營實際出發提出 2016 年度利潤分配的方案, 切實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董事會提出的《公 司 2016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 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於對《關於追認 2016 年度偶發性關聯交易的議案》的獨立意 見 我們認為:本次公司對 2016 年度偶發性關聯交易補充追認事項 是公司 2016 年度實際發生的關聯方與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 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 不構成對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我們同意《關於追認 2016年度偶發性關聯交易的議案》, 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於對《關於預計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本次公司對 2017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符合公 司 2017 年度實際經營管理需求, 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 不構成對 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我們同意《關於預計公司 2017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的議案》, 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關於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的獨立意見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6 年度薪酬考核與發放方案》 及《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7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符合公司所處地域、行業的薪酬水準,
有利於強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 有利於提高公司的整體經營管理水準, 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促進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經營效益,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我們同意《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關於對《公司關於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我們認為:公司編制的《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 2016 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公司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規、有效,公司不存在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法違規的情形。 我們同意公司編制的《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資金 2016 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關於對《公司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前期會計差錯的調整更正,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對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也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差錯更正》及相關規定。董事會關於該差錯更正事項的審議和表決程式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的要求,提高了公司會計資訊品質。本次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未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們一致同意本次針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處理。同時,建議公司今後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日常會計核算管理,完善財務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流程,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監督,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處理,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八、關於對《公司及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2015 年年度報告》及《2015 年年度報告摘要》中部分內容的更正,對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其更改進一步提高了公司資訊披露品質。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2015 年年度報告》及《2015 年年度報告摘要》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九、關於對《公司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2016年半年度報告》中部分內容的更正, 對因 2015 年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導致對 2016 年期初數的調整符合 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其更改進一步提高了公司資訊披露品質。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2016 年半年度報告》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關於對《公司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公開轉讓說明書》中部分內容的更正,能夠向投資者提供更加客觀、準確的資訊,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公開轉讓說明書》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一、關於對《關於公司續聘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 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為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我們同意繼續聘請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並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反 映了公司的內控狀況,並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要求。 我們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 十三、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反 映了公司的內控狀況,並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要求。 我們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四、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

公司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規、有效,公司不存在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法違規的情形。 我們同意公司編制的《北京流金歲月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資金 2016 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關於對《公司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前期會計差錯的調整更正,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對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也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差錯更正》及相關規定。董事會關於該差錯更正事項的審議和表決程式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的要求,提高了公司會計資訊品質。本次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未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們一致同意本次針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處理。同時,建議公司今後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日常會計核算管理,完善財務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流程,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監督,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處理,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八、關於對《公司及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2015 年年度報告》及《2015 年年度報告摘要》中部分內容的更正,對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其更改進一步提高了公司資訊披露品質。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2015 年年度報告》及《2015 年年度報告摘要》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九、關於對《公司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2016年半年度報告》中部分內容的更正, 對因 2015 年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導致對 2016 年期初數的調整符合 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其更改進一步提高了公司資訊披露品質。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2016 年半年度報告》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關於對《公司更正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公開轉讓說明書》中部分內容的更正,能夠向投資者提供更加客觀、準確的資訊,同時建議公司今後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同意本次針對《公開轉讓說明書》的更正及報出,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一、關於對《關於公司續聘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 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為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我們同意繼續聘請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並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反 映了公司的內控狀況,並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要求。 我們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 十三、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反 映了公司的內控狀況,並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要求。 我們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四、關於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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