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一直被史學界和國人認為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仁君, 但跟絕大多數皇帝一樣, 康熙的執政也不是完美的, 甚至還對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今天, 我們要盤點的就是康熙在位時的四大暴行:
暴行之一:平三藩屠殺平民:且不提與康熙尚無關係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只說康熙在平定三藩時, 清軍對平民的屠殺, 從許多記載來看也是相當驚人。 這裡不必長篇大論, 康熙十八年, 瀏陽縣知縣曹鼎新說“自甲寅吳逆倡亂, ……以至王師赫怒, 整兵剿洗, 玉石難分, 老幼死於鋒鏑, 婦子悉為俘囚, 白骨遍野, 民無噍類”。 這裡說的就更明確了“王師赫怒, 整兵剿洗, 玉石難分”, 聯繫到清軍一向有屠殺平民的傳統, 再加上清朝方面的官員也不會故意抹黑清朝自己, 所以這類記載的真實性是沒有疑問的。 無論以什麼理由作為藉口, 如果一個皇帝手下的軍隊有大肆屠殺平民的行徑,
暴行之二:遷海殘民十餘年:如果說開頭幾年, 和康熙沒有關係, 那麼剩下的時間, 以及其間的一些強化措施, 康熙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個能夠允許這樣殘酷的政策繼續存在了十幾年並且還一度採取措施進行強化的人,
暴行之三:文字獄屠戮學者:再來說康熙時期的文字獄, 客觀的說, 康熙製造的文字獄和其他兩個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並不算多, 但也並非沒有, 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質也還是很惡劣的。 比如康熙統治下發生的戴名世之獄, 也稱《南山集》案。 戴名世僅僅因為贊同方孝標給南明正名的觀點, 結果就被斬首, 家人好友等也被牽連為奴。 這個案件廣為人知, 這裡也就不必浪費篇幅多介紹了。 還是那句話, 對於製造這些文字獄的皇帝, 不譴責其暴虐也就罷了,
暴行之四:文過飾非也殺人:另外一個事情也可以說明閻教授稱頌康熙仁愛似乎不盡符合事實, 這件事情可以看《從陳四案管窺康熙五十年前後的社會控制》一文.這個案件被康熙得知後, 大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