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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延續了一千多年,對中國婦女造成身心傷害的變態審美觀

南唐後主李煜

婦女纏足從五代時期(西元960年前後)的南唐, 延續到二十世紀初的民國時期。 直到上個世紀的七、八十年代, 在廣大農村地區,

我們仍然能看到很多裹足的老太婆, 由於腳被人為弄成殘疾, 他們無法從事農業生產活動, 只能不出門做家務。

相傳, 南唐後主李煜的嬪妃大多能歌善舞, 其中一位窅娘更是嫵媚風騷, 舞技超群。 李煜為她專築了一個六尺高的大蓮花檯子, 飾以寶物細帶。 窅娘用帛纏足, 使腳纖小, 足尖成新月形, 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展姿起舞, 以博後主歡心。 李煜看後十分喜歡, 稱其有淩雲之態。 於是, 纏足之風隨之在民間追求時髦的女子中間傳播開來。 窅娘的這種舞蹈形式也許就是當今世界流行的芭蕾舞的起源。

芭蕾舞

宋滅南唐, 不僅佔領了南唐的所有領地, 也將“三寸金蓮”這一畸形的審美觀繼承下來, 當時的人們普遍以小腳為美, 婦女不裹小腳則被視為粗人, 纏足之風開始盛行。 之後的元、明兩代, 朝廷明確規定, 婦女以大小腳劃分貴賤, 只有富戶和有身份人家的女孩子才有資格纏足, 貧民家庭的女孩子禁止纏足。 身份決定了個人的前途和命運, 正因為如此,

貧賤家庭的女孩子反倒被保護, 免受皮肉之苦, 只是由於腳大, 無法嫁于富戶人家, 只能繼續貧困。

三寸金蓮

清王朝從馬背上得天下, 無論男女, 騎馬是這個民族最基本的個人技能。 滿族婦女為了騎馬, 崇尚大腳, 不纏足。 清軍入關後, 漢族女性的“三寸金蓮”也影響到大清滿族人的審美觀。

清政府為了保護遊獵民族人高腳大便於騎射的特點, 並從滿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慮, 明令禁止旗人纏足。 但屢禁不止, 仍有許多旗女仿效不疲, 纏足之風反而更盛, 在大男子主義盛行的封建王朝, 男人們喜歡小腳, 很多人都立下非小腳之妻不娶的誓言, 小腳為美, 大腳為恥。 滿族女子對小腳崇拜達到了狂熱的程度, 使得纏足風愈來愈烈。

清政府被推翻後, 中國進入民國時期, 受西方文化的影響, 革命黨人在群眾中廣泛開展婦女解放運動。 新中國成立後,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 人們推崇男女平等, 婦女能頂半邊天, 纏足習俗被徹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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