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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有快遞,日速可達八百里

古時候雖然沒有現代交通工具和資訊化技術, 但他們也有“快遞”, 而且速度不低。

古時的快遞是靠專人快馬, 在驛站間不間斷地遞送文件物品。 一般每隔二十裡有一個驛站, 一旦需要傳遞的公文上注明“馬上飛遞”字樣, 要求每天三百里;如遇緊急情況, 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 最高速可達八百里。

最早的快遞出現在上古商周時期。 殷墟甲骨文中記載, 在商朝已有近似於快遞的馹傳制度。 據《周禮.秋官》記載, 當時周王朝的官職中, 便設置了主管郵驛、物流的官員“行夫”, 對其職責要求是“雖道有難, 而不時必達”。

古代快遞, 主要用於政令、軍情的傳遞, 不適用於民間。 古代最原始最主要的快遞方式之一是 “步傳”, 即靠人工步行投遞。 這在周代叫“徒遽”, 與用郵車投遞的“傳遽”正好相對。

到了春秋時期, 快遞要求更高, 要用“馬傳”這種方式, 近距離傳遞物品用“單騎”, 長距離傳遞用“接力”。

秦統一全國後, 對快遞有了快慢之分。 秦漢的步遞一般都是短途, 平均每個時辰要走10裡, 這是對普通郵件的要求, 當天送完。 如果用傳車, 一般每天要行70裡, 最多每天可行兩三百里。 古人為防止中途洩密或被掉包, 想出了不少辦法。 秦時的文書都是寫在竹簡上, 傳遞前將郵件捆紮妥當, 並在結繩處使用封泥, 蓋上印璽, 以防私拆;寫在絹上的要裝入書袋中。 同時對快遞員入行的要求, 即“隸臣妾老弱及不可誠仁者勿令”, 就是說老弱和不誠信的人, 是不能當快遞員的。

到了魏晉時期, 快遞業有了法規依據。 出現了專門針對“快遞”的第一部郵政法規, 即魏國由陳群等人制定的《郵驛令》, 對快遞的機構, 人員、速度以及保密等方面給予了規定,

這在中國郵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到了隋唐, 快遞業更為發達。 由於大運河的開鑿, 水路快遞更為突出。 在唐玄宗時期, 全國大約有1639個驛站, 其中水驛260個, 陸驛1297個, 水陸相兼驛86個。 據學者推算, 盛唐時期, 從事驛傳的工作人員約有2萬多人,

其中驛夫1.7萬多人。 在各種驛裡服役的人, 一般叫做“驛丁”、“驛夫”, 或稱“驛卒”、“驛隸”。 他們的身份比較低下, 工作非常辛苦。 在烈日之下, 在寒風凜冽的冬天, 在傾盆大雨之中, 都毫無例外地要身背文書袋, 匆匆賓士在驛路上。

唐政府規定, 快馬要求一天行一百八十裡左右, 再快些則要求日行三百里, 最快的要求則為日馳五百里。 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 當時唐玄宗正在華清宮, 兩地相隔三千里, 六日內唐玄宗就知道了這一消息。 可見, 傳遞速度已達到每天五百里以上。 唐玄宗李隆基為討寵妃楊玉環歡心, “一騎紅塵妃子笑, 無人知是荔枝來”, 使用快遞從遙遠的南方向北方的長安送荔枝, 並非傳說。

在唐朝法律中, 對於郵遞過程中種種失誤的處罰,

都規定得很細。 唐朝法律規定, 驛長應負有若干責任, 首先必須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瘦, 呈報經費支出情況。 若有驛馬死損, 驛長負責賠償;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 則杖一百。 對驛丁的處罰更嚴。 驛丁抵驛, 必須換馬更行, 若不換馬則杖八十。 唐律還規定, 凡在驛途中耽誤行期, 應遣而不遣者, 杖一百, 文書晚到一天杖八十, 兩天加倍, 以此類推, 最重的處徒罪二年。

宋代的快遞採用的是“急腳遞”, 是在步遞和馬遞基礎上創立的。 急腳遞並非人力的步遞, 也是一種馬遞, 要求日行四百里。 宋朝招待所和郵局的職能已經分離了, 招待所叫驛館, 郵局叫遞鋪。 宋朝的遞鋪專門負責傳遞文書, 十八裡到二十五裡之間設一座, 有步遞、馬遞、急腳遞、金字牌急腳遞。岳飛被皇帝連下十二道金牌,就是“金字牌急腳遞”,上書“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這種文書不能在遞鋪停留,快到遞鋪時搖鈴,鋪裡人聽見鈴聲候在鋪口,像跑接力賽,一路鳴鈴,過如飛電,行人望之避路,晝夜不停,日行五百里。宋代郵件保密制度和技術更為完善和進步,出現了“字驗”、“數遞”、“色遞”、“字遞”、“物遞”等多種先進的保密手法。

元朝急腳遞代替了宋朝的步遞,馬遞也消失了。鋪兵走遞時,要懸鈴、持槍、挾雨衣,夜裡舉著火炬,路上的車馬聞鈴都要避至路旁。每個鋪兵跑十裡。元世祖時,制定了《站赤條例》,管理驛站。站赤,即驛站的蒙古音譯。

明初,朱元璋下令,非軍國大事,不能擅用驛馬及郵遞設施。有意思的是,他的兩個女婿都因此犯事了。駙馬郭鎮從遼東回京,帶了三缸榛子,用驛遞傳送,朱元璋命他補了運費,並張榜明令禁止;另一個駙馬歐陽倫,用驛遞走私茶葉,朱元璋直接把他殺了。張居正對驛站進行了改革,無論是兒子回老家考科舉,還是自己回老家給父親祝壽,都沒有動用郵驛,完全自費出行。明朝在京的同鄉會中,有每年回鄉的人,專門負責給大家捎帶私信。久之就形成了民信局。明末的李自成,就是銀川的一個驛卒。

清朝的驛遞系統由驛、站、塘、台、所、鋪六種組織構成,統稱郵驛。驛遞速度達到一天600裡,全國2000驛站,驛夫70000多人,遞鋪14000個,鋪兵4萬名。

咸豐年間,馮桂芬建議效仿西方,設立郵政局。1913年,北洋政府宣佈,全國驛站撤銷。

古代快遞業不管多麼發達,但與現代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但從古代快遞業的發展歷程中可以看出,從古到今,歷朝歷代都高度重視資訊傳遞的速度。現代快遞業和物流業高速發展,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更是現代生活的需要。

作者:王子皿,歷史百家爭鳴特約作者

有步遞、馬遞、急腳遞、金字牌急腳遞。岳飛被皇帝連下十二道金牌,就是“金字牌急腳遞”,上書“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這種文書不能在遞鋪停留,快到遞鋪時搖鈴,鋪裡人聽見鈴聲候在鋪口,像跑接力賽,一路鳴鈴,過如飛電,行人望之避路,晝夜不停,日行五百里。宋代郵件保密制度和技術更為完善和進步,出現了“字驗”、“數遞”、“色遞”、“字遞”、“物遞”等多種先進的保密手法。

元朝急腳遞代替了宋朝的步遞,馬遞也消失了。鋪兵走遞時,要懸鈴、持槍、挾雨衣,夜裡舉著火炬,路上的車馬聞鈴都要避至路旁。每個鋪兵跑十裡。元世祖時,制定了《站赤條例》,管理驛站。站赤,即驛站的蒙古音譯。

明初,朱元璋下令,非軍國大事,不能擅用驛馬及郵遞設施。有意思的是,他的兩個女婿都因此犯事了。駙馬郭鎮從遼東回京,帶了三缸榛子,用驛遞傳送,朱元璋命他補了運費,並張榜明令禁止;另一個駙馬歐陽倫,用驛遞走私茶葉,朱元璋直接把他殺了。張居正對驛站進行了改革,無論是兒子回老家考科舉,還是自己回老家給父親祝壽,都沒有動用郵驛,完全自費出行。明朝在京的同鄉會中,有每年回鄉的人,專門負責給大家捎帶私信。久之就形成了民信局。明末的李自成,就是銀川的一個驛卒。

清朝的驛遞系統由驛、站、塘、台、所、鋪六種組織構成,統稱郵驛。驛遞速度達到一天600裡,全國2000驛站,驛夫70000多人,遞鋪14000個,鋪兵4萬名。

咸豐年間,馮桂芬建議效仿西方,設立郵政局。1913年,北洋政府宣佈,全國驛站撤銷。

古代快遞業不管多麼發達,但與現代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但從古代快遞業的發展歷程中可以看出,從古到今,歷朝歷代都高度重視資訊傳遞的速度。現代快遞業和物流業高速發展,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更是現代生活的需要。

作者:王子皿,歷史百家爭鳴特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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