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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元華:謹防“小金庫”變成“大隱患”

浙江省蒼南縣紀委近日通報了縣港航管理局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鑒於黃友標本人認錯態度較好, 退還了部分違紀款項, 並主動要求辭去港航管理局局長職務, 縣紀委給予黃友標黨內警告處分, 有關部門已免去其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縣港航管理局局長職務。 (7月7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近幾年, 從中央到地方都頻頻開展專項治理、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 然而, 為籠絡人心、改變處境的被動, 蒼南縣港航管理局原局長黃友標, 卻違反財經紀律、違反財務管理制度, 不僅私自設立“小金庫”,

而且違規發放各種補貼。

“小金庫”中的資金何來?就本案而言, 一是接受的某運輸公司及個人提供的資金;二是虛報臨時工工資而騙取來的財政撥款;三是其他收入7886元。 黃友標把這些資金存放在私人帳戶。 就是這麼一“操作”, 公共資金就淪為了“私房錢”, 請客送禮、亂髮錢物、公款行賄也有了資金保障。

可怕的是, “小金庫”在各地普遍存在, 而且其數額相當驚人。 據國務院參事、北京市政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劉桓分析, 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在內, 如以寬泛口徑計算, 我國每年發生的“小金庫”資金總額或在1000億元以上。 如此“跑冒滴漏”, 必然拖累經濟的增長。

化大公為小公、化小公為私有, “小金庫”影響壞、危害大。 然而, “小金庫”何以屢禁不止呢?究其根源,

一是因為“小金庫”本是領導者的“乳酪”, 而所謂的治理整頓又往往是各單位自查自糾;二是因為問題發現難、追責力度又明顯不足, 徒然助長了某些人的僥倖之心。

說起來, 私設“小金庫”, 既是經濟問題, 更是作風問題。 因而, 黨和政府既要抓好“一時”的整治, 更要抓好“長久”的治理;既要對“眾小弟”全覆蓋問責, 更要對“帶頭大哥”嚴懲重罰;既要有案必查、以壯士斷腕的魄力減存量, 更要抓制度和監管, 以善作善成的智慧遏增量, 決不能讓“小金庫”變成“大隱患”。

作者:劉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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