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恨不抗日死:吉鴻昌將軍最後的家書

1934年11月9日, 曾經擔任抗日同盟軍北路總指揮, 浴血奮戰收復多倫的吉鴻昌將軍, 在天津國民飯店遇軍統特務刺殺受傷, 後被工部局“引渡”給國民黨當局。

吉鴻昌

吉鴻昌(1895—1934), 字世五, 原名吉恒立, 抗日英雄, 愛國將領, 河南省扶溝人。 1913年入馮玉祥部, 從士兵遞升至軍長, 驍勇善戰。 1934年參與組織中國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 被推為主任委員, 秘密印刷《民族戰旗》報, 宣傳抗日, 聯絡各方, 準備重新組織抗日武裝。 11月9日, 在天津法租界遭軍統特務暗殺受傷, 遭工部局逮捕。 11月24日, 吉鴻昌被殺害于北平陸軍監獄, 時年39歲。

吉鴻昌劇照

犧牲前, 吉將軍以樹枝為筆, 大地為紙, 寫下了一著充滿浩然正氣的絕命詩:

恨不抗日死,

留作今日羞。

國破尚如此,

我何惜此頭!

據當時的天津《大公報》報導, 最後時刻, 吉鴻昌披上黑色斗篷, 大步走上刑場, 一路上“態度從容, 談笑自若”。 在地上寫完那首大義凜然的就義詩後, 他厲聲對劊子手說:“我為抗日而死, 不能跪下挨槍, 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個椅子來, 我得坐著死。 ”接著又說:“我為抗日死, 死得光明正大, 不能在背後挨槍。 你在我眼前開槍, 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 ”年僅39歲的抗日英雄就這樣死於國人之手。

吉鴻昌劇照

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又有誰能想到, 就是這樣一位令人喪膽的真漢子、偉丈夫, 在寫下絕命詩之前的幾個小時, 還以飽含深情之筆, 分別給妻子、兄弟、同鄉好友寫了一封信, 託付養育子女、孝敬長輩、辦好地方學校等事情,

信中充滿了對妻子兒女的深深愛意, 對自己不能孝敬繼母的遺憾、對家鄉教育的牽掛, 浩然正氣與兒女情長躍然紙上。

吉鴻昌的與妻書

給妻子胡紅霞的遺書是這樣寫的——

紅霞吾妻鑒:

夫今死矣, 是為時代而犧牲。 人終有死,

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 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 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 留作教養子女等用, 我筆囑矣, 小兒還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學, 以成有用之才也。 家中繼母已托二、三、四弟照應教(孝)敬, 你不必回家可也。

鴻昌手啟1934年11月24日

從1927年結婚到1934年吉鴻昌英勇就義, 在共同相處的8年時間裡他們相敬如賓。 婚後, 吉鴻昌將妻子的名字“蘭英”改為“紅霞”, 寓意妻子有“霞光萬道”之美。

吉鴻昌被捕後, 胡紅霞百般進行營救。 在吉鴻昌被法租界工部局引渡給國民黨政府前, 胡紅霞甚至打算賣掉位於法租界的房子, 聘請法國律師用訴訟的方式阻止這次引渡。

吉鴻昌知道這些事情後, 便囑咐妻子營救是徒勞的。 他在這封遺書中提到“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 留作教養子女等用”,表明了他對國民黨反動本質的清醒認識和視死如歸的革命精神。

吉鴻昌

另有給幾位弟弟的遺書——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鑒: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託奉養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托也。

鴻昌手啟1934年11月24日

吉鴻昌

另外,還有對友人的託付,交代與父親財產相關的未盡事宜——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鑒:

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為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也,學校款,諸弟不必過問。

鴻昌手啟1934年11月24日

這幾封樸實又動情的家書,現被天津市博物館收藏。

留作教養子女等用”,表明了他對國民黨反動本質的清醒認識和視死如歸的革命精神。

吉鴻昌

另有給幾位弟弟的遺書——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鑒: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託奉養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托也。

鴻昌手啟1934年11月24日

吉鴻昌

另外,還有對友人的託付,交代與父親財產相關的未盡事宜——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鑒:

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為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也,學校款,諸弟不必過問。

鴻昌手啟1934年11月24日

這幾封樸實又動情的家書,現被天津市博物館收藏。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