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監是如何斂財的?宦官劉瑾藏白銀六倍於國庫, 是當時的“世界首富”。
明正德年間宦官劉瑾(1451—1510), 陝西興平人, 本姓談, 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 後淨身入宮當了太監, 從此改姓劉。
掌權後趁機專擅朝政, 作威作福, 魚肉百姓, 為“八虎”之首, 時人稱他為“立皇帝”, 武宗為"坐皇帝"。 劉瑾被捕後, 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 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 他被認為是當時的“世界首富”。
華爾街所依據的劉瑾被殺後抄出的家產數字, 來自明嘉靖時人陳洪謨的《繼世紀聞》, 即黃金1205.78萬兩, 白銀2.59億兩。 按這個計算, 光是白銀一項, 劉瑾的家產超過當時明朝國庫存銀六倍。
按吳思《血酬定律》中“抽水管子”的術語, 劉瑾除了把這條管子直接伸向官員外, 也伸向漕運、鹽政、屯田和科舉這些領域。 他還勸武宗下令各省庫藏盡輸京師, 從中貪納大量銀兩。
正德四年(1509年), 地方三司官員赴京朝覲的時候。 劉瑾下令每個布政司(省)送銀二萬兩, 交了錢才放人回去。 各地官員無奈, 紛紛向京師巨室借貸, 時稱“京債”。 回任後, 為了還貸再加倍搜刮民財。
劉瑾向他們每人索要的五千兩銀子, 大大超出他們的年俸不說, 光看這批人的總數, 以每個職位至少設正副二職計, 就有七八十人。 劉瑾這麼搜----刮一次, 便有近十萬雪花銀的進項。
劉瑾的財富就是這樣如洪水猛獸般席捲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