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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巴坦、美羅培南等20藥品,所有醫院門診禁用!

作者:leyna

全文2641字, 4分鐘瞭解這類藥被門診禁用

昨天, 山東衛計委下發《關於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遏制細菌耐藥工作的通知》(以下鍵程《通知》), 強化對抗菌藥的監控。

為提高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水準, 遏制細菌耐藥, 國家衛計委下發了系列通知, 包括《關於印發遏制細菌耐藥國家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6〕43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遏制細菌耐藥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10號)等, 不少省衛計委下發通知禁止三級醫院門診輸液, 抗菌藥面臨嚴峻挑戰。

本次, 山東省出臺的限抗政策相比更為嚴厲, 一方面, 山東省要求所有醫院的門診都不能使用特殊使用級的藥品, 根據該《通知》所附的《山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7版)》, 總共有20種藥品被列為特殊使用級。 其次, 山東省還要求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

要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

嚴控各級醫院品種、數量

《通知》在兩方面對各級醫院抗生素的使用品種進行了嚴控, 主要表現在:

首先, 各級醫院指定本醫院的抗生素採購目錄。 《通知》要求, 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對照《目錄》, 抓緊調整、制定本機構的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目錄中應當包括採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品規等資訊。

《目錄》為我省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的依據和最低要求, 醫療機構可根據本機構具體情況提高抗菌藥物管理級別, 將“非限制使用級”的品種上調為“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的品種上調為“特殊使用級”管理, 禁止下調抗菌藥物管理級別。

醫療機構要對抗菌藥物供應目錄進行動態管理,

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使用的抗菌藥物品種和品規。 要按照規定定期調整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調整週期原則上為2年, 最短不少於1年, 並在調整後15個工作日內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其次是, 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種品規數量。 三級綜合醫院、兒童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婦產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40種;二級綜合醫院、口腔醫院、腫瘤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得超過35種;精神病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10種;複方磺胺甲噁唑、呋喃妥因、青黴素G、苄星青黴素、5-氟胞嘧啶可不計在品種數內。

同一通用名稱抗菌藥物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徵的抗菌藥物不得重複採購。 頭黴素類抗菌藥物不超過2個品規;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複方製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 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種。

再次, 嚴格限制臨時採購抗菌藥物品種和數量。 醫療機構不得採購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外的抗菌藥物品種、品規。 因特殊治療需要, 可按照規定啟動臨時採購程式。 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品種啟動臨時採購程式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5例次。

如果超過5例次, 要討論是否列入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調整後的抗菌藥物供應目錄總品種數不得增加。 醫療機構要每半年將臨時採購情況進行備案。

這類藥門診禁用

門診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根據該《通知》所附的《山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7版)》, 總共有20種藥品被列為特殊使用級, 這些藥品分別是:

舒巴坦、頭孢吡肟氨曲南、美羅培南、亞胺培南/西司他丁、比阿培南、厄他培南、替加環素、萬古黴素、去甲萬古黴素、替考拉寧、粘菌素(注射)、多粘菌素B、夫西地酸、利奈唑胺、達托黴素、兩性黴素B(含脂製劑)、伏立康唑(注射)、伊曲康唑(注射) 、卡泊芬淨、米卡芬淨。

在2016年山東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銷售排行中, 不少都是銷售靠前的藥物。

附:2016年山東醫療機構抗菌藥物排行榜

同時,《通知》還要求,接受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藥物前微生物送檢率不低於80%。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證,經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專家會診,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或醫囑後方可使用。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未經會診同意或確需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並詳細記錄用藥指證,於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除了限制特殊使用級的品種外,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這兩類藥品也被要求強化管理。《通知》要求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實施專檔管理。各臨床科室使用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及替加環素時,要按照要求及時填報有關資訊。醫療機構要指定專人定期收集、匯總本機構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及替加環素使用情況資訊表,並進行分析,採取針對性措施,有效控制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耐藥。

衛生室、診所輸液需經核准

基層醫療機構濫用情況也一直為業界詬病,大醫院門診禁輸抗生素之後,很多人就擔心,基層醫療機構會成為抗生素的主戰場,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指出,在中國基層醫療機構,門診處方中抗生素使用率達52.9%,這其中有60.6%為濫用;住院病人的資料更驚人,77.5%使用抗生素,其中75.4%為濫用。

對基層用抗生素,《通知》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只能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山東省增補藥物目錄中的抗菌藥物品種,品種數不得超過二級綜合醫院的品種數。同時,加強基層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要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

分析人士認為,大醫院限抗之後,又開始考慮轉戰基層市場,從政策趨勢來看,國家對基層醫療機構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將會越來越嚴格,所謂市場“藍海”只會轉瞬即逝。

六大科室被重點監控

醫生處方權也成為限抗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加強醫師處方許可權管理。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進行嚴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許可權,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分級管理制度的落實,杜絕醫師違規越級開具處方的現象。

醫療機構中抗菌藥物臨床使用量大、使用級別高、容易產生問題的重症監護病房(ICU)、新生兒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經科病房、燒傷病房等科室和基層醫療機構,要重點加強抗菌藥物管理,定期組織相關專家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進行重點專項抽查點評。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實現持續改進,並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後,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且6個月內不得恢復。

附:山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7版)

注:

1、本目錄依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原衛生部第 84 號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5 版)》以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相關規定,並結合抗菌藥物藥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對細菌耐藥的影響及價格因素等綜合考慮制定;

2、本目錄所列抗菌藥物是指治療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藥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藥物及治療結核病、寄生蟲病和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

3、標注“*”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僅限於三級醫院和二級綜合醫院醫院使用。特殊情況下,其他醫療機構因個案治療需要使用此類抗菌藥物,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可啟動臨床採購程式;

4、未收錄的抗菌藥物品種品規應參照特殊使用級管理,並報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不少都是銷售靠前的藥物。

附:2016年山東醫療機構抗菌藥物排行榜

同時,《通知》還要求,接受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藥物前微生物送檢率不低於80%。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證,經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專家會診,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或醫囑後方可使用。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未經會診同意或確需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並詳細記錄用藥指證,於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除了限制特殊使用級的品種外,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這兩類藥品也被要求強化管理。《通知》要求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實施專檔管理。各臨床科室使用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及替加環素時,要按照要求及時填報有關資訊。醫療機構要指定專人定期收集、匯總本機構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及替加環素使用情況資訊表,並進行分析,採取針對性措施,有效控制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和替加環素耐藥。

衛生室、診所輸液需經核准

基層醫療機構濫用情況也一直為業界詬病,大醫院門診禁輸抗生素之後,很多人就擔心,基層醫療機構會成為抗生素的主戰場,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指出,在中國基層醫療機構,門診處方中抗生素使用率達52.9%,這其中有60.6%為濫用;住院病人的資料更驚人,77.5%使用抗生素,其中75.4%為濫用。

對基層用抗生素,《通知》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只能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山東省增補藥物目錄中的抗菌藥物品種,品種數不得超過二級綜合醫院的品種數。同時,加強基層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要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

分析人士認為,大醫院限抗之後,又開始考慮轉戰基層市場,從政策趨勢來看,國家對基層醫療機構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將會越來越嚴格,所謂市場“藍海”只會轉瞬即逝。

六大科室被重點監控

醫生處方權也成為限抗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加強醫師處方許可權管理。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進行嚴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許可權,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分級管理制度的落實,杜絕醫師違規越級開具處方的現象。

醫療機構中抗菌藥物臨床使用量大、使用級別高、容易產生問題的重症監護病房(ICU)、新生兒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經科病房、燒傷病房等科室和基層醫療機構,要重點加強抗菌藥物管理,定期組織相關專家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進行重點專項抽查點評。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實現持續改進,並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後,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且6個月內不得恢復。

附:山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7版)

注:

1、本目錄依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原衛生部第 84 號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5 版)》以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相關規定,並結合抗菌藥物藥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對細菌耐藥的影響及價格因素等綜合考慮制定;

2、本目錄所列抗菌藥物是指治療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藥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藥物及治療結核病、寄生蟲病和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製劑;

3、標注“*”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僅限於三級醫院和二級綜合醫院醫院使用。特殊情況下,其他醫療機構因個案治療需要使用此類抗菌藥物,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可啟動臨床採購程式;

4、未收錄的抗菌藥物品種品規應參照特殊使用級管理,並報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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