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 由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主辦的“2016年度中國行政訴訟十大案件發佈會暨行政訴訟學術高端論壇”揭曉了“2016年度中國行政訴訟十大案件”評選結果。 這次由學術界發起並評選出的十大案件在中國行政法學界尚屬首次。
其中, “專車第一案”、“女博士訴北大撤銷學位案”、“遠大船業訴縣政府強制拆遷案”、“養天和大藥房訴藥監總局行政處理案”、“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不受理同性婚姻案”等近幾年受到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和討論的案件入選。
據悉, 該評選分為案件徵集、案件初選、網路投票、專家評審四個步驟。 自2016年11月評選啟動以來, 該活動共收到近百個案件, 專家學者綜合社會影響力、理論研究價值、 典型性與時效性原則從中遴選出20個案件作為初選案件並開設投票環節, 吸引了共約三萬人參與投票。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指出, 舉辦本次活動的目的, “首先是推廣優秀判決, 其次是不斷推動我國行政訴訟的進展, 再次要培養行政訴訟的律師明星從而不斷推動行政訴訟的演變”。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在此次論壇致開場辭時表示, 這場由學術界發起的行政訴訟類十大案件評選活動具有紀念意義, 近些年來判例在訴訟中的指導作用越來越重要,
1.“遠大船業訴平潭縣政府強制拆遷案”
2011年5月, 因官方修建福建平潭港區金井作業區某泊位工程, 福建遠大船業有限公司的在建船廠被強拆, 拆時未達成補償協定, 強拆也未向法院申請。 5年之後, 福州中院作出判決, 確認平潭管委會、平潭縣政府的行政強制行為違法, 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支付賠償金1.98億元。 福建高院2016年7月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被稱“史上最貴”的行政賠償案。 但是這一判決遭遇“兌現難”, 判決後, 被告在判決書規定的一月內未主動履行判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分析稱, 政府作出決策至少要做到科學論證、公眾參與、分析評估、合法性評估、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這五個步驟。 本案行政機關做出行政決策行為太過隨意, 一年之內作出徵收決定後又推翻, 無疑給遠大船業造成巨大損失。 其次, 按照正當法律程式, 應當先賠償再徵收, 本案中的行政強制行為是違法的。 值得一提的是, 法院的做法有值得借鑒的地方, 譬如從人民利益出發, 對直接損失進行了界定。
2.“養天和大藥房訴食藥監總局案”
2016年1月25日, 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余淩雲教授解釋, 政府在管理過程中要重視利益衡量原則, 管理模式改革勢必給當事人增加與負擔, 政府要保護合法預期, 首先應廣而告之, 給企業打招呼, 其次要舉行聽證, 深入交流、說明理由, 再次應對相關企業作出補償。 在本案中, 政府在程式上有明顯不當之處, 另外, 本案政府沒有採取招投標的方式, 有用公權力為個別企業瓜分市場的嫌疑,
3.“網約車第一案”
2015年1月, 濟南市民陳超在使用滴滴專車軟體開“專車”載客時, 被濟南客管中心認定為非法運營的“黑車”, 予以查扣並處2萬元罰款。 不滿處罰結果的陳超, 一紙訴狀將濟南客管中心告上法庭, 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此案是針對“專車”這一新生事物的首例行政訴訟案, 被稱為中國“專車第一案”。 2016年12月30日,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一審對此案進行宣判, 判決撤銷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對陳超的行政處罰。
濟南客管中心不服原審判決, 上訴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2017年2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後,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對案件的處理一方面要看原有的法律法規規定,但同時也要看到很多滯後於社會發展的規定,應通過必要的程式及時予以修改,沒有修改的情況下就會面臨合法與合理的衝突問題。關於租車方面,對人及對車的管理制度是時候要做出變革了。只有通過判決促使有關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儘快順應民意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人們的生活才會更加有力量。
4.”北大女博士涉抄襲被撤銷學位狀告母校案“
因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涉嫌抄襲,北京大學歷史系女博士學位遭撤銷。原告于某一紙訴狀將母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銷《關於撤銷于某博士學位的決定》,並恢復其博士學位的法律效力。2017年1月,海澱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北京大學作出的《決定》,但駁回原告于某的其它訴訟請求。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認為,對當事人作出不利的判決,必須經過法律正當程式。在本案中,北大撤銷博士學位這一決定的作出並沒有根據具體條款。“相關法律法規”究竟是什麼法律法規呢?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律文書中明確是何種條款。一場判決載不動太多的責任,法官在案件中運用程式解決問,這是法官的智慧。
5.“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
2015年6月23日,長沙市民孫某與同性男友胡某前往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要求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予以明確拒絕,並告知我國《婚姻法》只允許男女締結婚姻關係,同性之間結婚沒有法律依據。孫某不服,遂向長沙市芙蓉區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長沙市民政局行政不作為。2016年4月1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孫某、胡某訴訟請求。6月27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件為全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業已入選2016年湖南省法院行政審判典型案例、2016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2016年度中國十大憲法事例。
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莘認為,此案具有明顯的公益訴訟性質,立案者都清楚這個案子幾乎不可能勝訴,但法院受理了這個案子的意義就體現當下的一種社會態度。同性戀群體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小,實際上我國已經有7000萬之多。在過去同性戀是被主流社會排斥的,表面上看這一案件是兩個當事人的勇敢行為,實際上這涉及到不特定群體的利益,案件的受理也反映出社會對同性戀行為在價值觀和寬容度上的變化。
附:2016年度中國行政訴訟十大案件:
1.福建遠大船業有限公司訴平潭縣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強制拆遷行政賠償案
2.顧某訴南京市建鄴區教育局重新劃分施教區案
3.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理案
4.馬某訴湖北省監利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行政決定違法案
5.陳某訴濟南市城市客運管理中心行政處罰案
6.于某訴北京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案
7.袁某訴寧波市江東區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行政處理案
8.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訴大冶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9.胡某訴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行政不作為案
10.撫順大東貿醫藥貿易有限公司訴撫順市監察局行政不作為案
上訴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2017年2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後,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對案件的處理一方面要看原有的法律法規規定,但同時也要看到很多滯後於社會發展的規定,應通過必要的程式及時予以修改,沒有修改的情況下就會面臨合法與合理的衝突問題。關於租車方面,對人及對車的管理制度是時候要做出變革了。只有通過判決促使有關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儘快順應民意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人們的生活才會更加有力量。
4.”北大女博士涉抄襲被撤銷學位狀告母校案“
因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涉嫌抄襲,北京大學歷史系女博士學位遭撤銷。原告于某一紙訴狀將母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銷《關於撤銷于某博士學位的決定》,並恢復其博士學位的法律效力。2017年1月,海澱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北京大學作出的《決定》,但駁回原告于某的其它訴訟請求。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認為,對當事人作出不利的判決,必須經過法律正當程式。在本案中,北大撤銷博士學位這一決定的作出並沒有根據具體條款。“相關法律法規”究竟是什麼法律法規呢?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律文書中明確是何種條款。一場判決載不動太多的責任,法官在案件中運用程式解決問,這是法官的智慧。
5.“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
2015年6月23日,長沙市民孫某與同性男友胡某前往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要求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予以明確拒絕,並告知我國《婚姻法》只允許男女締結婚姻關係,同性之間結婚沒有法律依據。孫某不服,遂向長沙市芙蓉區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長沙市民政局行政不作為。2016年4月1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孫某、胡某訴訟請求。6月27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件為全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業已入選2016年湖南省法院行政審判典型案例、2016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2016年度中國十大憲法事例。
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莘認為,此案具有明顯的公益訴訟性質,立案者都清楚這個案子幾乎不可能勝訴,但法院受理了這個案子的意義就體現當下的一種社會態度。同性戀群體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小,實際上我國已經有7000萬之多。在過去同性戀是被主流社會排斥的,表面上看這一案件是兩個當事人的勇敢行為,實際上這涉及到不特定群體的利益,案件的受理也反映出社會對同性戀行為在價值觀和寬容度上的變化。
附:2016年度中國行政訴訟十大案件:
1.福建遠大船業有限公司訴平潭縣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強制拆遷行政賠償案
2.顧某訴南京市建鄴區教育局重新劃分施教區案
3.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理案
4.馬某訴湖北省監利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行政決定違法案
5.陳某訴濟南市城市客運管理中心行政處罰案
6.于某訴北京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案
7.袁某訴寧波市江東區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行政處理案
8.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訴大冶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9.胡某訴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行政不作為案
10.撫順大東貿醫藥貿易有限公司訴撫順市監察局行政不作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