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瞭解的淩遲大都是在小說電視裡面看到聽到的, 但是你知道什麼叫淩遲之刑嗎?
百度百科上市這麼介紹的:
淩遲也稱陵遲, 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 本意為:“緩緩的山丘”。 淩遲用於死刑名稱, 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 是一種肢解的懲罰, 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 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 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 八刀刑, 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 切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 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 切二頭肌;第三刀, 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 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
淩遲刑的處刑方式很殘忍, 一般記述是說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 而歷代行刑方法也有區別, 一般是切八刀,
這麼殘酷的刑罰是怎麼忍心加在剛出生不久的小孩子身上的呢?
誰家孩子這麼命苦?
石達開之子石定忠, 甚至還有他剛出生不久的弟弟。
孩子身子小, 不夠割3000多刀, 怎麼辦?
官家養大了再剮。
多麼殘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