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兵馬俑
秦朝(前221年-前207年), 是由戰國後期由秦國發展起來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秦國, 史稱“強秦”;秦朝, 顯為“大一統”。
秦朝的滅亡, 始于陳勝、吳廣發起的農民起義。 陳勝(?-前208年), 字涉, 陽城人。 吳廣(?-前208年), 字叔, 陽夏人。 陳勝、吳廣都是農民, 起事時也就是個屯長。 《商君書·境內》:“五人一屯長, 百人一將。 ”屯長是當時戎邊軍中的一個小領隊, 手下無非五個小卒, 與手握重兵的將領差得太遠。
將秦朝鬧翻的, 事實上就是這麼兩個比“班長”都小的小屯長, 他們帶領的都是普通農民工, 連職業軍人都算不上。
秦朝銅車馬
陳勝、吳廣為什麼要鬧事呢?正史《史記·陳涉世家》的記載是:“二世元年七月, 發閭左謫戍漁陽, 九百人屯大澤鄉。 陳勝、吳廣皆次當行, 為屯長。 會天大雨, 道不通, 度已失期。 失期, 法皆斬。 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 舉大計亦死, 等死, 死國可乎?’”
《史記》的記載非常明瞭:因為下雨耽誤了行期, 根據秦朝的法律, 陳勝、吳廣這幫戎邊人員將要被處以死刑。 犯下死罪, 坐等是死, 逃跑是死, 鬧事最多也是死。 三個選項, 不如選最後一個, 這樣或許不一定死。
《史記》的這種說法,
睡虎地秦墓竹簡
但是, 秦朝的法律並不是這麼規定的。 1975年12月, 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竹簡(即《睡虎地秦墓竹簡》), 其中“秦律”的規定原文是:“失期三日到五日,
“秦律”對戎邊人員延誤行期, 處罰的規定很實事求是, 也相當寬鬆合理:遲到三天到五天, 口頭批評一次;遲到六天到十天, 罰款一盾;超過十天, 罰款一甲。 倘若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 像連續下雨什麼的, 還可以放假休息!哪有“失期法當斬”這樣的規定?
陳勝、吳廣起事前, 跟民工們說現在大家都得死了, 大家一片悲哀, 認為自己死期到了。 其實, 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 大家可以原地休息。 遲到的後果, 即使遇上不講道理的長官, 最多也就是“罰款”呀!
事實上, 所有的民工都認為陳勝、吳廣的宣傳是對的, 對“秦律”的規定並不知曉。 但是, 這不能說是老百姓的錯, 只能秦朝的“普法”工作很有問題。
戰國地圖
秦國變秦朝,地域迅速擴大,社會管理急需與時俱進。秦朝也即時地進行了郡縣制改革,但在當時特定的社會背景與生產力條件下,實施起來是相當困難的。小的秦國好治理,大的秦朝不可同日而語,就像一個老闆能將“家庭作坊”辦得紅紅火火,真的主導一個“跨國公司”那離破產倒閉也就不遠了。
陳勝、吳廣這樣的人,其實並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普通農民,而是一群胸懷異志者。《史記》載:“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對剛剛興起的秦朝存在的諸多“漏洞”,陳勝瞭解得相當清楚。至於他嚇唬同行的普通民工,說你們違法了,全得死,完全是一句騙人的話。
睡虎地秦墓竹簡
問題是,司馬遷在《史記》中稱陳勝、吳廣起事的原因是“失期,法皆斬”,這就有點開玩笑了。或許,這正是史家的冷幽默吧……
戰國地圖
秦國變秦朝,地域迅速擴大,社會管理急需與時俱進。秦朝也即時地進行了郡縣制改革,但在當時特定的社會背景與生產力條件下,實施起來是相當困難的。小的秦國好治理,大的秦朝不可同日而語,就像一個老闆能將“家庭作坊”辦得紅紅火火,真的主導一個“跨國公司”那離破產倒閉也就不遠了。
陳勝、吳廣這樣的人,其實並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普通農民,而是一群胸懷異志者。《史記》載:“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對剛剛興起的秦朝存在的諸多“漏洞”,陳勝瞭解得相當清楚。至於他嚇唬同行的普通民工,說你們違法了,全得死,完全是一句騙人的話。
睡虎地秦墓竹簡
問題是,司馬遷在《史記》中稱陳勝、吳廣起事的原因是“失期,法皆斬”,這就有點開玩笑了。或許,這正是史家的冷幽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