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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如何得罪了長沙滿城文武?

文/譚伯牛

摘編自《戰天京》, 民主與建設出版社出版

曾國藩

自從咸豐三年元月曾國藩到長沙, 短短半年間, 就把滿城文武都得罪了。

得罪文官, 是因為他在行轅內設置“審案局”。 凡有被舉報從匪、搶劫及其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犯罪嫌疑人, 統統屬於“審案局”的承辦範圍。

解到之後, 只有三種處理辦法:“重則立決, 輕則斃之杖下, 又輕則鞭之千百。 ”審案局並不尊重正常辦案程式, 即使已被州縣立案、尚未就審的嫌疑人, 也是“聞信即提來”, “即時訊供, 即時正法, 亦無所期待遷延”。

不但一般“惡民”他要殺, 官吏也不放過, “有上言胥吏貪恣, 輒捕治斬之”。 他自覺為民除害, 問心無愧, 即使“身得武健嚴酷之名, 或有損于陰騭慈祥之說, 亦不敢辭”, 而且“三月以來僅戮五十人, 于古之猛烈者, 曾不足比數”。

這是一到四月的資料, 而到七月底再統計, 審案局共殺掉二百多人,

勢頭越來越“猛烈”, 可以媲美古代酷吏了。

但是, 案子就是錢, 案子就是人情, 曾大人把案子都拿去了, 全省上下, 自布政使以至知縣的人情、案費就都不見了, 人家能沒意見嗎?

所以, 長沙城中“文法吏大嘩”, 都看不慣他(當時官紳李瀚章、魁聯、朱孫詒、郭嵩燾、歐陽兆熊等都給他寫信, 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抗議)。 巡撫駱秉章也不以為然, 想要制止他。 但是皇帝支持他, 還鼓勵他“務期根株淨盡”, 所以“未有以難也”。

越俎代庖的治安嚴打得罪了文官, 恪遵職守的練勇治軍則得罪了武將。

曾國藩剛到省城, 每月逢三逢八之日, 他就召集鄉勇和標兵(巡撫、提督的親兵)“會操”, 親自校閱。 但只練了幾次, 對於借此提高標兵技戰術水準的可能性, 曾國藩就感覺希望渺茫,

“恐岳王複生, 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藝;孔子複生, 三年不能變革其惡習”。 但他還是不想放棄, 希望通過彈劾和保舉這兩種非常手段, 以示獎罰嚴明, 提升士氣。

去年太平軍攻城, 挖通地道, 炸坍南城, 協副將清德嚇得摘掉頂戴, 跑到市民家躲藏, 部下兵丁則四處逃竄, 脫掉的號衣堆滿街道。 直到今年, 這還是長沙市民茶餘飯後的笑料。 他和巡撫、提督關係好, 所以未被奏革, 繼續在軍營裡混日子。

清德有養花的雅好, 平日下鄉剿匪也不忘尋訪奇花異草, 每次都要帶回滿船的花木。 每月五次的會操, 他從未參加, 天天在家裡伺候花草。 曾國藩要拿來祭刀的, 此君自然是當仁不讓。

塔齊布剛因去年守城有功被提拔為參將,

今年則不僅會操一次不落, 還遵命密捕了幾個巨盜, 和曾國藩甚為相得, 早已是身在綠營心在湘軍。 他還帶同部下諸殿元按照湘軍的制度訓練手下辰勇(當時勇源不止湘鄉一處, 湘鄉以外勇丁, 有少部分託管給提標軍官管帶), 也頗有成效。 曾國藩用來樹榜樣立模範的, 自然是這兩位。

於是, 六月十二日, 他連上兩折, 分別參劾清德和保舉塔齊布、諸殿元。 摺子裡不管說好說歹, 都是斬釘截鐵的狠話:參折不但要求革職, 還請求將其解交刑部, 從重治罪;保折則請求破格超擢, 並將塔、諸二人的未來表現一併擔保——“如該二人日後有臨陣退縮之事, 即將微臣一併治罪”。

為了不讓和清德共事已久的巡撫駱秉章從中阻撓, 參折和湖廣總督張亮基會銜上奏,

保折則秘密上奏。 折上, 俱蒙批准:塔、諸分別賞給副將、守備銜;清德革職拿問, 交督、撫訊明定擬。

駱秉基和清德料不到曾國藩下手如此狠辣, 不聲不響就告了黑狀, 但是天命難違, 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 提督鮑起豹是清德的鐵哥們兒, 卻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 於是, “驅曾運動”開始了。

首先, 洩憤于塔齊布。 以炎夏操練、虐待兵丁為藉口, 禁止塔齊布參與會操, 並停止日常訓練。 鮑起豹揚言, 沒有提督的命令, “敢再妄為者, 軍棍從事”。

其次, 內部傳達密令, 慫恿輕侮湘勇。 本來, 七月以前, 綠營兵和湘勇就有摩擦, 甚至對曾國藩也大為不敬。 二月在桂東, 六月在三江口, 都發生了綠營兵毆鬥、殺傷湘勇的事件。 曾國藩的親兵僕人“每次上城, 必遭毒罵痛打”。

三月,標兵與曾國藩親兵發生衝突,甚至打爛了他的轎子。現經提督倡揚,駐城標兵欺負起湘勇來,就更加無所顧忌了。

七月十三日,湘勇試槍,誤傷提標長夫(類似今日的工程兵或者勤務兵),標兵立即執旗吹號,持械列隊,找湘勇開戰。曾國藩自覺理虧,只好把肇事湘勇交出,送到提標營內打了三百軍棍。

八月四日,塔齊布管帶的辰勇和標兵賭錢,因小事造釁,標兵再次糾集起來,要和湘勇開戰。這次曾國藩不服氣,給鮑起豹發公文,要求嚴懲帶頭鬧事的標兵。鮑起豹二話不說,捆了肇事者就往曾公館送。然後鼓動標兵在公館前示威抗議,把皮球原封不動地踢還給曾國藩。

怕引起兵變,曾國藩不敢殺;怕屬下恥笑,曾國藩不敢放。就這麼猶豫不決,過了兩天。標兵日夜喧鬧,要求放人,最後把公館團團圍住,聲言再不放人,就要闖進公館強行搶人。公館就在巡撫辦公室隔壁,曾國藩硬著頭皮請駱秉章調解,駱以此事不屬巡撫管轄範圍為由謝絕。

沒辦法,曾國藩扛著欽差牌子在公館內挺著,希望拖幾天再作打算。哪料到六日晚上,標兵悍然沖入公館,刺傷門丁、衛兵,嚇得曾國藩跑到駱秉章家裡求救。駱秉章故作驚訝,然後建議放人,平息事態。

萬分無奈,十分沒臉,曾國藩同意放人。第二天,滿城傳言:曾欽差這事純屬人格障礙,心裡陰暗,自作自受,活該。

按道理,這種事情完全應該告禦狀,到天子那裡討說法。可是,曾國藩沒有這麼幹。冠冕的理由,他是這麼說的:“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大亂,反以瑣事上瀆君父之聽,方寸竊所不安。”

誅心而論,他首先是擔心沒有勝訴的把握,更擔心僥倖勝訴,還得提防日後的報復。因為,上告的話,被告只能是鬧事的標兵,而調查取證卻得由巡撫、提督來做,不利於原告,那是肯定的。即使萬歲聖明,明斷萬里之外,判原告勝訴,也不過殺幾個標兵抵罪而已。而再次哄鬧,保不准就真得搭進去自己這條命。

左右權衡,于公於私,告狀都是下策。那麼,不能靠告狀出這口惡氣,還能忍辱包羞在長沙混下去嗎?斯文掃地,將來還怎麼和這一城的文武談公事、修私誼?尊嚴盡喪,將來還怎麼對下屬發號令、施獎懲?輾轉反側,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於是,帶著一顆破碎的心,鬱悶的欽差選擇了逃避。

八月十三日,曾國藩以就近剿匪為由,奏稟移駐衡陽,于省城發生的變亂隻字不提。第二天,帶領屬下(包括患難之交塔齊布)啟程南下。

必遭毒罵痛打”。

三月,標兵與曾國藩親兵發生衝突,甚至打爛了他的轎子。現經提督倡揚,駐城標兵欺負起湘勇來,就更加無所顧忌了。

七月十三日,湘勇試槍,誤傷提標長夫(類似今日的工程兵或者勤務兵),標兵立即執旗吹號,持械列隊,找湘勇開戰。曾國藩自覺理虧,只好把肇事湘勇交出,送到提標營內打了三百軍棍。

八月四日,塔齊布管帶的辰勇和標兵賭錢,因小事造釁,標兵再次糾集起來,要和湘勇開戰。這次曾國藩不服氣,給鮑起豹發公文,要求嚴懲帶頭鬧事的標兵。鮑起豹二話不說,捆了肇事者就往曾公館送。然後鼓動標兵在公館前示威抗議,把皮球原封不動地踢還給曾國藩。

怕引起兵變,曾國藩不敢殺;怕屬下恥笑,曾國藩不敢放。就這麼猶豫不決,過了兩天。標兵日夜喧鬧,要求放人,最後把公館團團圍住,聲言再不放人,就要闖進公館強行搶人。公館就在巡撫辦公室隔壁,曾國藩硬著頭皮請駱秉章調解,駱以此事不屬巡撫管轄範圍為由謝絕。

沒辦法,曾國藩扛著欽差牌子在公館內挺著,希望拖幾天再作打算。哪料到六日晚上,標兵悍然沖入公館,刺傷門丁、衛兵,嚇得曾國藩跑到駱秉章家裡求救。駱秉章故作驚訝,然後建議放人,平息事態。

萬分無奈,十分沒臉,曾國藩同意放人。第二天,滿城傳言:曾欽差這事純屬人格障礙,心裡陰暗,自作自受,活該。

按道理,這種事情完全應該告禦狀,到天子那裡討說法。可是,曾國藩沒有這麼幹。冠冕的理由,他是這麼說的:“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大亂,反以瑣事上瀆君父之聽,方寸竊所不安。”

誅心而論,他首先是擔心沒有勝訴的把握,更擔心僥倖勝訴,還得提防日後的報復。因為,上告的話,被告只能是鬧事的標兵,而調查取證卻得由巡撫、提督來做,不利於原告,那是肯定的。即使萬歲聖明,明斷萬里之外,判原告勝訴,也不過殺幾個標兵抵罪而已。而再次哄鬧,保不准就真得搭進去自己這條命。

左右權衡,于公於私,告狀都是下策。那麼,不能靠告狀出這口惡氣,還能忍辱包羞在長沙混下去嗎?斯文掃地,將來還怎麼和這一城的文武談公事、修私誼?尊嚴盡喪,將來還怎麼對下屬發號令、施獎懲?輾轉反側,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於是,帶著一顆破碎的心,鬱悶的欽差選擇了逃避。

八月十三日,曾國藩以就近剿匪為由,奏稟移駐衡陽,于省城發生的變亂隻字不提。第二天,帶領屬下(包括患難之交塔齊布)啟程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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