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 規範廣告市場秩序, 但虛假違法廣告為何屢打不絕, 需要進行反思
國家工商總局3月21日在官網發佈《2016年全國工商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 《報告》稱, 2016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消費侵權案件6.5萬件, 案值4.84億元;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3萬件, 罰沒款約5.6億元;立案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2.8萬餘件, 涉案金額3.5億餘元, 移送司法機關203件(3月21日中新網)。
虛假違法廣告無處不在, 許多商家為了一己私利, 變著花樣發佈各種虛假廣告促銷, 不明就裡的消費者因缺乏辨識能力,
廣告內容, 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實。 而虛假違法廣告發佈的內容, 大都是虛假的或容易引人誤解的。 一方面, 宣傳商品的內容與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品質不符;另一方面, 可能使宣傳物件或受宣傳影響的人對商品的真實性產生錯誤聯想, 從而影響購買決策。 這類廣告的內容, 往往誇大失實, 語意模棱兩可, 令人誤解。 比如, 有的商家以次充好, 通過虛假宣傳銷售劣質商品;有的用“100%有效”等絕對化語言宣傳醫藥保健品的效用;有的用低俗的文字、圖片來吸引消費者眼球,
消費者接受廣告所傳遞的虛假資訊購買商品, 就會造成或大或小的損失, 嚴重的還會造成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因此, 廣告法一再強調廣告的真實性, 要求不得含有虛假內容, 否則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儘管全國一年內查處了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3萬件, 但對消費者個體來說, 由於在維權方面還存在諸多的顧慮和重重困難,
想要徹底消除虛假違法廣告, 工商和監管部門必須保持高壓態勢, 以“零容忍”態度, 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和懲戒力度, 進一步加大違法成本, 讓商家在利益權衡下不敢再去發佈虛假廣告。 同時, 面對虛假違法廣告, 消費者也需要睜大雙眼, 盡可能具備思考、分析和甄別虛假廣告的能力, 不輕易被廣告中天花亂墜的表述所忽悠、迷惑。 此外, 消費者還需要增強法治觀念, 一旦發現虛假違法廣告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反映、投訴;在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要敢於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