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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檢動態」扒手竟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大理市檢察院檢察官查清冒用身份“李鬼”

近日, 大理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對犯罪嫌疑人“孔某”、楊某涉嫌盜竊一案的審查起訴中, 查出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掩蓋其遺漏犯罪行為的事實。

檢察官在審查犯罪嫌疑人身份資訊時發現, 在押犯罪嫌疑人“孔某”比卷內戶口照片上的人蒼老, 髮際線也完全不一樣。 “孔某”說不出戶口證明上記載的曾用名“蘇某”, 其稱自己有一個哥哥的情況也與“孔某”戶口登記上其為長子的情況不符。 檢察官遂懷疑該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

檢察官訊問“孔某”時, 耐心講明隱瞞真實身份給他人和自己帶來的不利後果, “孔某”遂交待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是陳某, 其冒用的“孔某”身份系遠房表弟, 並供述其于2009年曾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的前科。

檢察官及時將該情況回饋給偵查機關。 偵查機關按照陳某提供的身份情況調取戶口照片, 證明與在押犯罪嫌疑人“孔某”吻合,

陳某真實身份被查清。

隨後, 檢察官又產生了疑問:該案是一起扒竊手機、可能被判處拘役的輕罪案件, 陳某大可不必冒用身份, 其可能有其他遺漏罪行未被發現。 檢察官再次提訊陳某, 詳細講解“餘罪自首”的法律規定。 在敦促其交待自己的遺漏犯罪事實未果後,

檢察官要求偵查人員使用陳某的真實身份認真篩查其是否有遺漏犯罪。

兩天后, 偵查機關回饋, 犯罪嫌疑人陳某確系一起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經開庭審理, 法院認定被告人陳某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

且屬累犯, 對其數罪並罰, 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並處罰金。

對於被冒用身份的“孔某”, 檢察官建議警方更改其“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消除影響。

總第14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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