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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啟動 8年挽回近30億元

中國網新聞7月13日訊今日,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2016年度總結暨2017年度啟動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會議對2016年度“1+1”行動的志願者和先進單位進行了表彰, 並宣佈今年將有242名志願者, 奔赴新疆、貴州、西藏、青海等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70多個縣(區), 開展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願服務。

此次會議的主題為“扶貧攻堅•法律援助志願者在行動”。 陳賢、曹旭夫婦獲得突出貢獻獎, 馬蘭等108名同志被授予“‘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2016年度優秀法律援助律師”稱號, 北京市司法局律師業務綜合指導處等95家單位被授予“‘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2016年度先進單位”稱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名譽理事長顧秀蓮指出, “1+1”志願者行動經過八年的發展, 在服務中西部地區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邊疆長治久安等方面,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據悉,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是由司法部、團中央於2009年共同發起,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會同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舉辦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專案。

該專案通過每年組織一批律師志願者、大學生志願者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到中西部無律師縣和律師資源短缺的貧困縣服務一年,

為當地的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從2009年項目實施以來, 已連續八年向中西部地區的392個縣(區)派出了13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願者, 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4萬餘件, 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講座超過1.8萬場, 為上百萬困難群眾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 化解了上萬起群體性矛盾糾紛, 直接受益群眾達1570萬餘人, 為受援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近30億元。

2016年度, 共有202名“1+1”行動志願者, 分別奔赴到貴州、雲南、青海、新疆等西部省(區)的130個縣(區), 開展法律援助服務, 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5600餘件, 化解各類社會矛盾2742起, 解答法律諮詢97700餘人次, 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超過5.7億元;開展群眾普法宣傳, 到機關、學校、社區、鄉村,

企業、軍營、電臺和監管場所等地作專題法律知識講座超過1517場次。

2017年度, “1+1”行動的志願者共有242名, 將奔赴新疆、貴州、西藏、青海等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70多個縣(區), 開展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願服務。

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熊選國指出, 志願者要忠實履行職責使命, 認真辦理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做好每一次普法宣傳, 當好法律顧問, 發揮好傳幫帶作用, 幫助培養當地法律人才, 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和水準。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名譽理事長李兆焯, 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張軍, 司法部原常務副部長、黨組副書記、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名譽理事長張秀夫,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理事長張彥珍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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