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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科學配置動態管理 完善和規範員額制

科學配置動態管理,完善和規範員額制 完善員額配置標準和動態管理機制 建立並落實員額制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機制 健全員額制檢察官退出和流轉機制 妥善解決未入額人員分流使用、權責界限、職業發展等問題 正義網貴陽7月12日電(記者王治國 徐盈雁 李波 見習記者閆晶晶)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7月11日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從完善員額配置標準和動態管理機制,建立並落實員額制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機制,健全員額制檢察官退出和流轉機制,妥善解決未入額人員分流使用、權責界限、職業發展等四大方面入手,統籌研究,完善和規範檢察官員額制。

——完善員額配置標準和動態管理機制。 堅持“以案定額”和“以職能定額”相結合,只有必須由檢察官行使職能的崗位才配員額,只給辦案部門配員額,員額數量要與辦案量基本匹配。 各省級檢察院要進一步精細測算,科學核定、調整每個檢察院員額數量,並根據各院辦案量實際變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大省內員額統籌調配力度。 建立常態化的員額增補機制,對預留或空出的員額指標,定期進行遴選,讓優秀的檢察官助理及時入額。 ——建立並落實員額制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機制。 各省級檢察院要根據檢察官辦案數量、品質、難易程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辦案績效考核辦法,讓入額的人多辦案、辦好案。
探索建立院領導辦案機制,包括案件分配機制、辦案具體形式和標準、辦案考核評價機制等,推動領導幹部辦案制度化、常態化。 入額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嚴格執行辦案要求,帶頭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新類型案件。 對入額滿一年的檢察官,要進行辦案績效考核。 利用資訊化、大資料手段,實行常態化的績效考核,堅持公開、量化考核;全面推行司法檔案制度,把檢察官履職情況如實記入司法檔案,並作為崗位調整、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健全員額制檢察官退出和流轉機制。 抓緊制定員額退出辦法,讓不符合、不適應、不勝任的及時退出員額。
檢察官調離辦案崗位、退休或離職的,自然退出員額。 對違紀違法、不適合繼續履行檢察官職責的,堅決予以退出。 抓緊制定員額制檢察官流轉制度,對在系統內交流、繼續擔任檢察官的,明確具體程式;對交流到地方黨政部門任職的,提出合理確定相應行政職級的銜接辦法。 ——妥善解決未入額人員分流使用、權責界限、職業發展等問題。 嚴格執行未入額人員不得獨立辦案的規定。 根據隊伍結構、本人意願和崗位需要,對未入額人員適時組織崗位交流。 要更加關心、愛護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拓寬職業發展空間,暢通職業發展管道,搭建交流轉任平臺,保護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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