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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了!賓士純電動車品牌竟“撞標”奇瑞?

最近車界冒出一樁“官司”——奇瑞汽車向國家商標局遞交了材料申請仲裁, 被告的不是別人, 而是梅賽德斯-賓士。

2016年, 梅賽德斯-賓士正式公佈旗下全新純電動車子品牌——EQ, 目的是對標寶馬i系列, 據悉, 賓士EQ品牌首款純電動SUV將會在明年投產上市。

賓士eQ概念車

然而, 早在2014年, 奇瑞汽車就推出了純電動車eQ, 這款電動車在QQ平臺打造, 外觀內飾設計上基本延續了QQ的設計, 最大續航里程超過200公里。

奇瑞eQ

俗話說“一山難容二虎, 除非一公一母”, 同是純電動車, 又怎麼容得下兩個“EQ”?因此, 奇瑞對賓士申請註冊的“EQ”新能源商標提出異議。 申訴理由為該商標與已經註冊的“奇瑞eQ”構成近似商標, 嚴重侵害了奇瑞在先權利, 違反了《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 應不予核准註冊。

目前奇瑞eQ已經上市兩年多, 累計銷量突破2.3萬, 2016年全年銷售16,017台, 市場佔有率高達6.5%, 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 梅賽德斯-賓士不可能不知道奇瑞eQ的存在。

奇瑞汽車表示, 戴姆勒在明知奇瑞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eQ商標情況下, 仍然申請註冊EQ商標, 構成《商標法》第32條規定的“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情形, 應當不予核准註冊。

賓士eQ概念車

過去, 都是外資品牌狀告中國品牌侵犯商標權益的案件為多。 2003年, 吉利因為旗下的美日商標, 被豐田告上了法庭。

現在的力帆汽車, 原來也不叫力帆, 用的是“轟達HONGDA”商標。 在“轟達HONGDA”商標註冊的過程中, 本田以“HONGDA”商標與“HONDA”過於相似為由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 1997年7月1日, 國家商標局認定“HONGDA”商標侵權, 不予註冊。 但是當時的力帆並不在意, 依然使用這一商標銷售產品, 直到2001年才改名力帆。 本田公司鍥而不捨, 將力帆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判決力帆敗訴,

賠償本田147萬元。

HONGDA和HONDA傻傻分不清楚

通過以上案例不難看出, 自主品牌拿起維權武器告外資品牌的案例十分少見, 奇瑞eQ申訴賓士EQ的案件, 或將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值得一提的是, 中國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新能源汽車市場, 賓士既然推出了新能源產品和品牌, 未來勢必要引入中國。 而實際情況是奇瑞已經使用了eQ作為汽車產品名稱, 賓士要想引進“EQ”, 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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