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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被自殺 皇帝大怒“豈有身中五刀自斃者”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時, 浙江錢塘發生命案, 死者身中五刀, 刀刀致命, 錢塘縣令斷定此人系自殺身亡, 在上報刑部後, 刑部認為案理不通, 駁回重審。 事後, 杭州府重審後仍以自殺身亡上報, 刑部再次駁回並報送大理寺, 此案遂上達天聽, 進入皇帝的視野。

朱厚照即正德皇帝, 世人謂之荒唐暴戾, 是少見的無道昏君, 然此君瞭解案情後勃然大怒:“豈有身中五刀自斃者?欲將朕比晉惠乎?”於是嚴旨徹查杭州知府及錢塘縣令, 最終查明兇手乃錢塘縣令妻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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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 皇子們如讀書不認真, 師傅往往訓斥:“你想學朱厚照嗎?!”誠然, 正德皇帝的一生名聲不佳, 他貪杯、好色、無賴, 所行之事多荒謬不經, 然此君雖荒唐但並不糊塗, 他尚知不能做那“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 因為晉惠帝的邏輯比他還要荒誕不經, 就這點自知之明和自我警醒, 他還是有的。

如今的年代距正德年間已過去了500年,

荒誕不經的人間奇跡在中華大地上屢有發生, 堪稱奇兆, 不管你信也好, 不信也罷, 反正奇跡已經發生了, 你不信, 自有人信……何況人家根本不在乎你信不信, 這個, 才叫做“霸氣外露”。

所謂“拍案驚奇”, 大體上是一些脫離了正常邏輯的錯誤, 原本不該發生的, 而湖北最近發生的一個命案, 和惹得正德皇帝拍案大怒的那個“五刀案”有點類似, 只是時代進步了, 受害者的地位提高了, 所挨之刀都翻了個倍, 可唯獨不變的, 是古今皆同的結論:死者系自殺身亡。

自殺身亡, 當然是個省心省力的結論, 很多人也由此可以睡個好覺了。 你說當事人都自絕于組織自絕於人民了, 那人家還費什麼勁去調查死因啊,

這不浪費納稅人的錢糧嘛。 按目前的社會危機管理定律, 但凡是殺人傷人的突發事件, 想都不用想, 肯定是精神病幹的, 就算以前不是, 那也一定是臨時性發作, 如此一來, 問題就簡單了, 特殊化處理了, 誰也不落責任了;只要是官員的非正常死亡, 基本是患有抑鬱症, 屬自殺無疑, 至於裡面有沒有什麼奧秘與黑幕, 甭問, 問了也白搭……自殺不需要去調查嘛!

還是說說具體案情吧。 湖北荊州公安縣紀委主任在自己的辦公室離奇死亡, 經查身上共有11處刀傷。 事後經當地警方縝密調查, 認定其為自殺。 破案時間很短, 不足兩天, 可謂神速, 就算狄仁傑再世、包公複出, 恐怕也要自歎弗如。

至於判案依據, 那就更有意思了, 據公安縣警方某負責人的介紹, 死者謝業新身上多處刀傷中, 致命傷為胸骨上窩處, 其他傷均為“試探性自殺傷”, 也就是說謝業新有能力在刺傷自己多刀後完成胸骨上窩處的致命傷。 至於謝業新的自殺動機, 因為警方已將此定性為自殺, 該死亡事件就不再是刑事案件,

公安機關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去調查其自殺動機及原因。

官死如燈滅, 死了連屁都不如。 戕官命案轉自殺, 好處就在這裡。 死的就讓他死了, 活著的人都安全了, 沒責任了。 公安機關一推了之, 想破案, 沒門。 怪不得有人說, 死人是最可信的, 因為他從來不會說話。 可不破案的公安機關和“活死人”有何區別?如此離奇的“十一刀”案情, 僅憑“試探性自殺傷”這個富有創意的好說辭, 恐怕不能令家屬滿意、也不能平息輿論的疑問罷。

據屍體檢查, 謝業新身上共11處刀傷, 其中脖頸處4處刀傷, 脖子上一傷口長達17釐米, 氣管、喉管均被割斷;胸部至腹部有4處刀傷, 深至胸腔, 左手手腕2刀, 右手腕1刀, 右手腕肌腱、血管被割斷。 法醫鑒定書的結論, 致命傷系胸骨上窩處刺創致上腔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自刺11刀,兩處致命傷。“一個人怎麼可以割斷自己左手又割右手,又把喉嚨割了這麼多刀,還捅自己的氣管和肚子。”激動的家屬在發佈會現場甚至要求領導現場示範,這玩笑開大了。

這也太強人所難了。是啊,這人跟自己有多大的仇啊?手也斷了、脖子也斷了,還要連捅自己數刀,這需要何等的毅力和功力,這人死都不怕,難道還怕活嗎?

自古戕官多疑案,最近官員們的“自殺”方式可謂是創新不斷,方法層出不窮。譬如,湖南武岡市常務副市長楊寬生最先用刀割頸部和左手腕,再用剪刀剪斷動脈,還嘗試了觸電身亡,但這一切並未成功,最後迫不得已,跳樓身亡;邯鄲市邯山區區長張海忠自殺時準備了三把刀,他先剪斷飲水機電線觸電自殺未遂,爾後雙膝跪地兩手握刀,用“福龍”牌菜刀割頸自殺。

這是何等的慘烈,又是何等的令人匪夷所思,真是讓人沒法理解啊。由此,家屬的激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死者雖死,但世間還欠他一個公道,活者猶活,但有關部門應該給他們一個真相;圍觀者與輿論不滿,因為他們希望社會能夠公正透明。面對如火洶洶的輿情,筆者竊以為,自殺須謹慎,負有干係的部門發佈想像力豐富的“自殺說”更當謹慎出口。

致命傷系胸骨上窩處刺創致上腔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自刺11刀,兩處致命傷。“一個人怎麼可以割斷自己左手又割右手,又把喉嚨割了這麼多刀,還捅自己的氣管和肚子。”激動的家屬在發佈會現場甚至要求領導現場示範,這玩笑開大了。

這也太強人所難了。是啊,這人跟自己有多大的仇啊?手也斷了、脖子也斷了,還要連捅自己數刀,這需要何等的毅力和功力,這人死都不怕,難道還怕活嗎?

自古戕官多疑案,最近官員們的“自殺”方式可謂是創新不斷,方法層出不窮。譬如,湖南武岡市常務副市長楊寬生最先用刀割頸部和左手腕,再用剪刀剪斷動脈,還嘗試了觸電身亡,但這一切並未成功,最後迫不得已,跳樓身亡;邯鄲市邯山區區長張海忠自殺時準備了三把刀,他先剪斷飲水機電線觸電自殺未遂,爾後雙膝跪地兩手握刀,用“福龍”牌菜刀割頸自殺。

這是何等的慘烈,又是何等的令人匪夷所思,真是讓人沒法理解啊。由此,家屬的激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死者雖死,但世間還欠他一個公道,活者猶活,但有關部門應該給他們一個真相;圍觀者與輿論不滿,因為他們希望社會能夠公正透明。面對如火洶洶的輿情,筆者竊以為,自殺須謹慎,負有干係的部門發佈想像力豐富的“自殺說”更當謹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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