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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丨有償補課最嚴禁令“亮劍”

“我要請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為他提前上課, 讓孩子贏在起點。 ”記者來到某教育機構, 看到一學生家長正在為剛參加完中考的兒子找教師補習高中課程。

隨著暑假的到來, 類似的有償補課不斷升溫。 為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樹立教師隊伍良好形象, 無為縣教育局近日出臺禁令並設立舉報電話, 嚴禁全縣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行為。

無為縣各中小學先後開始了宣傳動員工作, 通過校園網、廣播、櫥窗、展板、電子螢幕等, 廣泛宣傳, 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 各中心校不僅召開了治理教師有償補課工作專題會議, 向各科教師宣讀了《無為縣治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實施方案》, 佈置了學校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工作包保責任人員分工, 全體教師簽訂了《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 登記了家庭住址便於明察暗訪。 會後, 各個學校再次將語、數、外、物理、化學等高頻補課學科老師集合起來重申禁令。

老師們作出口頭承諾, 表示若違背承諾從事有償補課, 願意接受組織紀律處理。 宣傳動員期間, 全縣各校加強對從事有償補課的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動員勸導, 責成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償補課行為, 並及時退還相關費用。

據瞭解, 此次有償補課禁止行為重點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所教學生到家或租住地上課、補課或輔導, 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的行為;在職中小學教師利用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在校內外給學生補課, 或以各種名目租賃校外房屋舉辦“奧賽班”“提高班”“實驗班”“輔導班”等補習班並收取費用的行為;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行為;在職中小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為其他教師有償補課或社會培訓機構介紹生源並從中謀利的行為。

此次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堪稱史上最嚴。 該縣自7月10日起進行集中整治,

縣教育局組成專項督查組, 通過明察暗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瞭解各校工作落實情況和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情況, 對頂風違紀、工作敷衍的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到位、問責到位。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曝光典型案件。 對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 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重點查辦, 實行“零容忍”。 在職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一經查實, 一律退回違規所得, 記入教師個人信用檔案。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被查實一次的, 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 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職務晉升資格, 並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被查實兩次的,
在全縣進行通報, 調離原學校, 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來源 | 無為發佈 無為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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