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煉紅肯定長沙中院《關於服務和保障長沙創建國家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
體現大局意識 彰顯公正司法
本報訊近日,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易煉紅批示肯定長沙中院出臺的《關於服務和保障長沙創建國家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體現了中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強烈意識和責任擔當, 彰顯了公正司法、為民履職的精神和情懷。
長沙中院認真貫徹落實長沙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實現基本現代化”和《長沙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
《意見》提出了13項舉措。 包括充分認識創建國家中心城市的重大意義;增強人民法院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與使命感;服務和保障長沙國家中心城市創建工作要遵循“三結合”(依法辦案與服務中心相結合;提前預判與及時應對相結合;妥善審理與多元解紛相結合)、“四儘快”(對涉國家中心城市創建的案件, 符合速裁簡易程式的儘快審理、符合小額速執程式的儘快執結、符合訴前調解條件的儘快化解、符合中央司法政策的儘快研判)、“五優先”(對涉國家中心城市創建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