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捐納監生的執照
漳州新聞網訊(記者羅培新通訊員蘇春紅張銘媛文/圖)在漳州首屆珍貴檔案評選活動中,
執照長大約50釐米, 寬30釐米, 採用一定的格式, 蓋有四個紅色大印, 並有幾處用朱筆簽字。 正文大多清晰可辨, 用一百三十多個藍和黑文字寫道:“福建等處承宣佈政使司為酌定備儲等事據。 劉鼎悅系漳州府南靖縣, 男, 年三十八歲, 面白、無須、民籍, 由俊秀遵投捐封儲銀一百八兩, 于道光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繳收藩庫, 准作監生, 合給印信, 實收換給部照以□□□□至實收者三代,曾祖益常,常祖秉適,父奕祚, 正實收。 右系南靖縣□秀劉鼎悅收執。 ”
“正實收”即相當於現在的收據的意思。 監生, 是國子監學生的簡稱, 分為恩監、優監、蔭監、例監(捐監)。
有了監生資格後, 也就具備了捐納官職的資格, 以及可直接參加三年一次由布政使司舉辦的鄉試, 走正常管道入仕。 只是, 捐監成為當時地主、商人、富家子弟曲線進入仕途的捷徑, 如未取得秀才資格欲應鄉試考舉人, 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 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 值得一提的是, 收據不但寫明瞭“捐納”的具體數額,
不過, 現在保存在南靖縣檔案局只有這份劉鼎悅捐錢買功名的“戶部執照”, 並沒有相應的“監照”。 該執照徵集進檔案局前, 為南靖縣書洋鎮一戶劉姓人家所收藏。 後來于2009年, 由南靖縣方志委退休幹部江清溪向南靖縣檔案館捐贈。 南靖書洋鎮現在還保留有劉鼎悅家族一座土樓。 江清溪研究後表示, 執照反映的是, 當時的清朝廷出現財政困難, 可以捐資取得功名。 劉鼎悅是當時南靖的富人, 他為了“買功名”而進行捐款, 當時的清朝廷發給他一個憑證。 只是,
另據媒體對上述有關“執照”的報導:在道光年間一百四十四兩銀子, 可買到十五畝上等白地, 一個七品縣令的歲俸不過四十五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