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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立娟:社交電商成為新微商發展的趨勢

談到微商, 我們的第一直覺就是各個社交媒體上的“廣告”, 常常會感歎商機簡直無處不在了。 確實, 移動互聯網的飛速發展能夠讓用戶隨時隨地進行購物, “激發”了整個微商行業。

據資料顯示, 2016年微商行業總體市場規模為3607.3億元, 預計2017年市場依然會保持高速迅猛增長。 雖然2016年下半年以來, 市場增長相對趨穩, 但作為新興行業, 微商市場正處於高速發展期, 由於市場基數小, 預計2017年市場依然會接近翻倍式增長, 2017年微商行業市場總體規模將達6835.8億元, 增長率為89.5%, 儘管市場增長的加速度小幅放緩, 但絕對增長速度依然領先于傳統電子商務等其他商業領域。

微商飛速發展, 形式多樣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秘書長于立娟在談到微商的特點時表示:傳統企業紛紛佈局微商銷售管道, 品牌效應正在形成。 初期, 傳統美妝企業借助產品優勢實現微商管道突破, 加劇了行業競爭, 為品牌企業進入微商領域樹立了標杆。 醫藥品牌借助微商打造“大健康”的概念, 國內著名醫藥企業紛紛通過微商進行管道行銷, 成為傳統醫藥品牌持續發展的最佳捷徑, 提高了傳統醫藥品牌影響力。 傳統企業紛紛觸電微商, 表明微商行業進入了依靠產品品質、產品差異化和特色化競爭的階段。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秘書長 于立娟

對於注重口碑相傳的微商行業,

品牌影響力在行銷中的作用尤為突出, 因此不僅中小型微商逐漸意識到樹立品牌和宣傳品牌的重要性, 一些成熟的大型品牌也在試水微商行銷管道時大力進行品牌化宣傳。 品牌化趨勢成為當前微商領域發展的突出特點之一。

微商商業模式從最初的品牌微商、個人微商、微商代理商和平臺微商, 呈現出多樣化發展的特點, 帶動了產業鏈中各類企業的成長。 微商最初由品牌商(產品生產商)切入, 帶動了個人微商和微商代理商的發展, 逐步發展成相對成熟的微商品牌。 隨後, 大型傳統和電商品牌進軍社交電商和微商, 大型電商平臺以及導購型平臺開始深度介入, 推動微商商業模式由C2C向B2C發展,

促進“大平臺多前端”的代銷模式形成。

社交電商成為新的傳播方式

筆者在跟于總溝通過程中, 發現她多次提到了社交電商, 那麼這又是一個什麼“新概念”呢?

社交電商是基於人際關係網路, 利用互聯網社交工具, 從事商品或服務銷售的經營行為, 是新型電子商務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 微商則是社交電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主要指從業者利用互聯網社交媒體作為傳播工具完成商品與服務交易的行為。

據於立娟介紹, 目前社交電商的主要表現形態是:實物產品交易、服務產品交易、虛擬物品交易、社交網路廣告四類。 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以及獲得更多的用戶, 社交電商和微商的模式和形態也不斷進行升級和演進。

2017年主要呈現兩個特徵:首先是社交電商平臺呈下沉態勢, 趨於提供底層的服務。 社交電商和微商既可以使用社交電商平臺提供的功能完整的標準化交易服務, 在社交電商平臺的閉環內實現交易, 也可以通過社交電商平臺招募或微商雇傭的協力廠商開發者或服務商在社交工具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交易服務介面進行定制化、深度化開發, 創建個性化的交易環境, 以實現社交電商平臺的資源投入與用戶需求的平衡。

其次, 社交電商和微商管道需求旺盛, 趨於突圍社交平臺閉環。 隨著發展壯大, 社交電商和微商已明顯不滿足於在社交平臺的閉環內經營, 趨於獲取更多的流量。 它們自建獨立交易網站、入駐協力廠商交易平臺或者通過協力廠商開發者或服務商在社交電商平臺的基礎上搭建穿透社交平臺閉環,

以期多管道獲得用戶流量。

新曙光!國家工商總局將社交電商納入管理

不可否認, 當今的微商還面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包括合法經營、產品品質、過度宣傳、缺乏售後服務以及被傳銷利用等等。

於立娟認為:針對這些問題, 主管商業貿易的商務部首次以積極態度鼓勵健康規範的微商發展。 商務部明確鼓勵社交網路發揮內容、創意及使用者關係優勢, 建立連結電子商務的運營模式, 支援健康規範的微商發展模式。

此外, 國家工商總局首次明確提出將社交電商納入監管, 研究社交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團購、O2O等商業模式、新型業態的發展變化, 有針對性提出依法監管的措施辦法。

當前針對社交電商(含微商)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行業渴望立法立規,尤其是在《電子商務法》進入實質性的擬定階段,微商行業、行政機關和消費者希望能在《電子商務法》中明確以微商為主流的社交電商的法律性質和地位,明晰權利義務關係,使得微商及社交電商平臺在經營中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更加全面地引導和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看,伴隨著社交電商理念的提出,當前的微商發展已經邁入了一個新的臺階,無論是從業人員還是消費者都呈現出高速增長之勢,新微商將進一步專業化、主流化,並且促進傳統商業擁抱互聯網的步伐。不過社交電商和微商在運營過程中面臨的一些問題也需儘快解決,國家工商總局已經開始將其納入管理,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更加完善。

有針對性提出依法監管的措施辦法。

當前針對社交電商(含微商)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行業渴望立法立規,尤其是在《電子商務法》進入實質性的擬定階段,微商行業、行政機關和消費者希望能在《電子商務法》中明確以微商為主流的社交電商的法律性質和地位,明晰權利義務關係,使得微商及社交電商平臺在經營中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更加全面地引導和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看,伴隨著社交電商理念的提出,當前的微商發展已經邁入了一個新的臺階,無論是從業人員還是消費者都呈現出高速增長之勢,新微商將進一步專業化、主流化,並且促進傳統商業擁抱互聯網的步伐。不過社交電商和微商在運營過程中面臨的一些問題也需儘快解決,國家工商總局已經開始將其納入管理,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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