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網友留言, 借用第一人稱敘述:
我十九歲的時候年少無知, 一門心思被愛情沖暈了頭腦, 跟著一個自己以為是真愛的男人, 背井離鄉的私奔了, 去了他的家鄉, 並且跟他生了一個女兒。
沒有領證沒有辦婚禮, 就這樣生孩子一起生活了, 轉眼孩子快十歲, 我真真正正體會到了父母的不容易和用心良苦, 加上孩子爸在這個地方賺的錢也只夠解決我們溫飽而已。
最後我帶著孩子跟孩子爸回了娘家, 父母有些蒼老了, 見到我都哭了, 我們彼此輕傾訴完之後, 父母讓我趕走孩子爸, 讓我重新找人嫁了, 孩子留給他們帶, 讓我重新開始。
拽不過我堅持, 父母最後妥協, 讓我跟孩子爸領了證, 而且也讓我們留著在娘家發展, 我們住處安頓好了, 老公也有了工作, 我也上班了, 日子過的也不錯。
不久發現自己又懷孕了, 爸媽讓打掉, 而我卻要堅持生下來, 老公也同意生下來的,
到了六個月的時候, 半個月時間全身浮腫, 而且越來越厲害, 還經常頭暈, 去做孕檢的時候被醫生直接留院,
醫生說我妊辰高血壓嚴重,
醫生最後也被我打動, 同意了我的請求, 所以直接住院, 醫生隨時觀察, 只要我情況不好就要馬上手術拿掉孩子,
對於我們的家庭收入來說, 這些債務有點兒壓力, 但是如今看著可愛的孩子, 我覺得一切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