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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豔山:心裝百姓事 真情促和諧

口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風釆

法制網記者 李豪

每當群眾糾紛難以調解, 矛盾一觸即發的時候;每當百姓遇到法律難題, 困惑不解的時候;每當弱勢人群利益受到侵害, 最需要幫助的時候, 他總會及時出現在人們的面前。 他就是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調委會副主任羅豔山。

2016年12月19日, 梅州市梅江區梅縣西陽鋁材廠因竹架倒塌發生一人死亡兩人重傷的嚴重安全生產事故。 由於該事故涉及多方, 情況複雜, 隨時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

事故發生之後, 梅江區西陽鎮政府迅速成立緊急事故調處小組,

羅豔山作為鎮調委會副主任全程跟進協調善後的處置工作。 在賠償調解各執一詞、重傷者急需救治的危急關頭, 羅豔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進行調解, 不厭其煩地周旋在涉事多方之中, 做耐心細緻的協商、調解工作。 歷時21天, 最終促成各方就該事故的賠償達成一致意見, 避免釀成上訪事件。

從業24年來, 羅豔山參與調解鄰里、婚姻、土地、勞動、合同、山林等各類民事糾紛多達1024宗, 化解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23宗, 調解成功率達到99%。

在調解工作中, 羅豔山從提高自身素質、完善調解網路、健全調解制度上下功夫, 形成了人民調解“四化”的工作經驗, 即:調解工作制度化, 做到有章可循;法律法規通俗化, 力求通俗易懂;調解程式規範化,

切實依法依規調解;回訪制度經常化, 堅持有始有終。

這“四化”提高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品質和效率, 調解了一個又一個矛盾, 平息了一場又一場糾紛, 保障了轄區的穩定和安寧。

24年來, 羅豔山心裝百姓事、真情促和諧, 始終堅守在人民調解工作的第一線, 堅持履行評判是非有公心、調解糾紛有耐心、防止激化有決心。 把一個個糾紛溶解在萌芽狀態, 做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為構建和諧社會、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得到了人民群眾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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