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央紀委通報了天津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嚴重違紀問題, 通報中有關“違規決策使用財政資金, 送給他人禮品”的表述, 引發輿論關注。 (7月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公家的東西個人可以隨便拿、隨便用, 這在一些黨員幹部心裡似乎認為是比較正常的事了。 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權私用、損公肥私、假公濟私等等, 久而久之, 在這些黨員幹部心中, 公與私、義與利、是與非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最終難免像王宏江一樣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公私不分成為中國社會一個普遍的現象。 這個現象背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風問題都與公私問題有聯繫, 都與公款、公權有關係。 ”公私分明才能行為致遠。
立黨在公, 興黨更在公。 只有大公無私, 天地才有正氣;只有公私分明, 人間才有是非;只有先公後私, 黨員這個稱號才能叫得響、立得住;只有公而忘私, 幹部這支隊伍才能衝鋒陷陣、戰無不勝。 (鄭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