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五年了,
大女兒4歲。
我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 雙方父母都是退休職工, 家庭條件都很好, 奈何我家只有我一個姑娘,
結婚前他家給了我家10萬的彩禮錢, 我父母陪嫁了20萬。
結婚前就說好了, 婚後生兩個孩子, 大的和老公姓, 二的和我姓, 這樣兩家也沒什麼意見, 都覺得很好。
後來我懷孕了,
婆婆來我家住,
把我伺候的很好,
整天說著我肚子裡懷的他們老李家的苗,
一定得好好伺候我,
要是個男孩就更好了,
可以傳宗接代,
畢竟他家三代單傳。
我覺得男孩女孩其實都好,
婆婆不應該這樣子重男輕女的吧。
結果我生的果然是女兒, 婆婆有那麼幾天不太高興的, 後來估計自己想開了, 也就不說什麼了, 對我們母女還是挺好的。
二胎政策放開後婆婆公公開始鼓動我生二胎, 我說其實就一個女兒也蠻好的, 沒必要再生吧!公婆說生兩個好有個伴, 而且女兒也特別想要個弟弟, 我和老公商量了一下,
萬萬沒想到, 我二胎生的是個男孩, 公婆很高興, 高興的不得了, 逢人就說他們有孫子了!當初說好的二胎隨我們家姓, 他們也不提了, 就說給孩子取名叫李程希, 我說爸媽, 不帶你們這樣的吧?當初說好二胎要和我家姓王的, 公婆卻說要改姓就把女兒姓改了吧,
我跟我父母說了, 父母倒是沒說啥, 說也能理解公婆的做法。 可我理解不了, 公婆不能夠這樣說話不算話吧?這樣很不尊重別人的。 我和老公說, 老公說他生了兒子, 和他姓有什麼不可?
現在我覺得我就是被騙了, 倒不是因為姓氏的問題, 是他們不講道理。 。 。
我真的很想離婚!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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