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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為對付鄭成功搞暴力拆遷:不搬的竟全殺光

康熙皇帝曾被世人稱頌為“一代聖主”。 有歷史學家甚至稱其為“漢文帝以來的第一個好皇帝, 亦是一部二十五史中, 惟一瞭解西方文明、尊重科學精神的一個皇帝”。 當然如何全面評價康熙其人, 不在本書敘述的範疇。 但是, 如果從海洋的角度來講, 特別就其“遷界”留給國家、民族的後遺症而言, 這個評價就該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

誠然, 康熙堅持收復臺灣, 實現江山一統, 應當高度肯定。 1683年, 他派遣施琅率領戰艦300艘, 精銳水師2萬人, 大舉進攻澎湖。 經過7天激戰, 逼退了鄭經部署在澎湖的兵力。 不久, 鄭經的兒子鄭克塽派人前來乞降,

清軍順利進駐臺灣。 清政府同時接受施琅建議, 在臺灣設一府(臺灣府 )三縣( 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隸屬福建省, 在清朝中央政府的統一管理下, 密切了臺灣與大陸的關係。 與此同時, 康熙遏制沙俄擴張, 親征新疆準噶爾, 擊敗噶爾丹, 使蒙古土爾扈特臣服清朝, 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也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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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認真回顧一下, 臺灣、澎湖當年的丟失, 根子即在明朝政府對海洋的背棄。 自文、宣之後, 所有的大明皇帝, 既對海上滾滾而來的巨大商機不聞不問, 也閉眼不看從海上步步逼近的嚴重威脅, 西方殖民主義者趕走這個來了那個, 這個搶走這個島嶼, 那個搶走那個島嶼, 全都沒當一回事兒。 待荷蘭人將偌大一個臺灣島從眼皮底下奪走, 朱元璋的這些灰孫子們才傻了眼, 然國運式微, 已經沒了脾氣, 只能以崇禎吊死在煤山的一株歪脖子樹上作了結。 照理說, 以康熙之精明, 在收復臺灣的過程中, 該很好反思前朝丟失臺灣的深刻教訓, 認真思索老對手鄭成功在海上與其長久相持的奧秘,

從中好好領悟背海而衰、向海而興的治國之道。 敢於學習和汲取對手的長處, 那才是名副其實的聖者。

說也奇怪, 康熙有寬大胸襟肯定鄭成功對前朝的忠誠, 留下一副膾炙人口的挽聯:“四鎮多貳心, 兩島屯師, 敢向東南爭半壁;諸王無寸土, 一隅抗志, 方知海外有孤忠。 ”但他卻無開闊視野去接受這個老對手重視經營海洋的成功戰略, 而且反其道而行之, 鄭成功愛海他恨海, 鄭成功視海路為活路, 他視海路為絕路。 他在與鄭家軍多年的征戰中, 居然聽了鄭氏降將黃梧的餿主意, 不但殺鄭芝龍堅定了鄭成功反抗到底的決心, 還繼續秉承明朝禁海杜絕民船通匪的敗招, 進而堅持實施長達20餘年的“遷界令”,

像趕雞鴨一樣, 將世代久居海邊的百姓全部攆走, 製造了空前絕後的沿海無人區。

現在冷靜下來分析, 清朝開國之初在東南沿海頒佈“遷界令”, 無論從軍事還是政治、經濟的角度, 似乎都找不出像樣的理由來。 惟一的解釋, 就是出身遊牧的滿清皇室貴胄,

因對大海的陌生而產生了對大海的恐懼;或者是太過相信自己在興安嶺、長白山圍獵的本領, 以為只要有了沿海無人區, 就好比在一片草原上張開了大網, 逮鄭成功會像逮圍網中的麅子、兔子。 康熙和乃父順治被深山老林鎖住的腦袋瓜怎麼也想不到, 你把大海當藩籬它就是禁錮你的藩籬, 你把大海當通衢它就是任你縱橫馳騁的通衢。

順治十三年( 1656年), 清政府惱怒鄭成功在海邊神出鬼沒, 想夠夠不著, 想避避不開, 搬出前朝的禁海政策, 嚴令“寸板不許下海”、“片帆不許入口”, 不但禁止漁船、商船出海捕魚和貿易, 也禁止外來船隻進入港口停泊, 企圖將鄭家軍困死海上。 福建和廣東沿海居民首當其衝, 接著殃及到遠在南海諸島謀生的漁人和商賈,從根本上斷絕了這些中國島民的生計。

“禁海令”推開後,雖然尚未強迫遷移,然沿海周環立界,“商賈絕跡”,連魚鹽小徑都被堵死。島上居民頓失生產、生活基本條件,不得不放棄家園內遷,或遠逃海外謀生。我們先民本來經營多年的一些島嶼頓時變成杳無人煙的荒島,這嚴重阻礙了國家、民族開發南海諸島的腳步。

1661年3月,鄭成功經澎湖順利登陸臺灣,一路所向披靡。清政府急了眼,立刻變本加厲,頒佈更為徹底也更為殘暴的“遷界令”。朝廷先是派人察看東南沿海地勢,畫出遷界圖紙,隨即吩咐兩位滿清王爺監督地方官府按圖作業。頭一次“遷界”,從山東至廣東,所有沿海各處居民一律內遷50裡,所有沿海船隻悉數燒毀,片板不許留存。凡溪、河樁柵,貨物不許越界,佈置兵丁“時刻瞭望,違者死無赦”。

1662年,即改元康熙以後,盤踞臺灣的荷蘭總督簽了投降書,鄭成功全面收復臺灣,“聚島歡慶”。消息傳來,清廷氣急敗壞,再次頒佈“遷界令”,勒逼從廣東饒平、澄海、揭陽、潮陽、惠來至廉江、合浦、欽州24州縣居民再內遷50裡,除澳門外的附近海島洲港,皆封港毀船,禁止居住。聖旨還諭令將界外地區房屋全部拆毀,田地不准耕種,漁民不准出海捕魚,出界者立斬不赦。

接著殃及到遠在南海諸島謀生的漁人和商賈,從根本上斷絕了這些中國島民的生計。

“禁海令”推開後,雖然尚未強迫遷移,然沿海周環立界,“商賈絕跡”,連魚鹽小徑都被堵死。島上居民頓失生產、生活基本條件,不得不放棄家園內遷,或遠逃海外謀生。我們先民本來經營多年的一些島嶼頓時變成杳無人煙的荒島,這嚴重阻礙了國家、民族開發南海諸島的腳步。

1661年3月,鄭成功經澎湖順利登陸臺灣,一路所向披靡。清政府急了眼,立刻變本加厲,頒佈更為徹底也更為殘暴的“遷界令”。朝廷先是派人察看東南沿海地勢,畫出遷界圖紙,隨即吩咐兩位滿清王爺監督地方官府按圖作業。頭一次“遷界”,從山東至廣東,所有沿海各處居民一律內遷50裡,所有沿海船隻悉數燒毀,片板不許留存。凡溪、河樁柵,貨物不許越界,佈置兵丁“時刻瞭望,違者死無赦”。

1662年,即改元康熙以後,盤踞臺灣的荷蘭總督簽了投降書,鄭成功全面收復臺灣,“聚島歡慶”。消息傳來,清廷氣急敗壞,再次頒佈“遷界令”,勒逼從廣東饒平、澄海、揭陽、潮陽、惠來至廉江、合浦、欽州24州縣居民再內遷50裡,除澳門外的附近海島洲港,皆封港毀船,禁止居住。聖旨還諭令將界外地區房屋全部拆毀,田地不准耕種,漁民不准出海捕魚,出界者立斬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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