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古代才不管什麼“防火防盜防閨蜜” 兒子竟能娶老爸的小老婆!

目前, 最火的電視劇要數靳東、馬伊琍主演的《我的前半生》了, 賀涵在羅子君、唐晶兩個閨蜜中間, 究竟會選擇誰成了全民討論焦點。

雖然賀涵跟子君更加合適, 但畢竟那是唐晶曾經甚至現在還在愛著的人,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了, 真是印證了那句“防火防盜防閨蜜”那句話了。 但你知道嗎, 在古代, 別說是閨蜜的男友, 甚至是老爸的小老婆, 兒子都是可以娶的!

女子嫁人, 年齡說了算

在晉代, 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 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物件。 《晉書·武帝紀》記載, 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長吏配之。 ”意思是, 女孩子到17歲了, 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 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 逼其強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時, 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 還犯法, 家裡人都要跟著坐牢, 這就是《宋書·周朗傳》說的——“女子十五不嫁, 家人坐之。 ”

家族內部互娶,

竟是常規倫理

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 便不以娶寡為恥, 特別是在家族內部, 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

在早期, 一些少數民族甚至還有“妻後母”風俗, 即兒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 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 便遇到過這種令她尷尬的事情。

她和親邊塞, 丈夫匈奴呼韓邪單于閼氏死後, 入鄉隨俗嫁給了前夫的兒子。

古代也有“相親會”

奔, 可簡單理解為男女自由交流, “私奔”裡的奔就有這種意思。 用今天的話來說, 這叫為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

春秋時期的“仲春會”就是一個典型的“奔”機會,

為青年適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處提供了特殊機會, 提高了男女婚配率。 《周禮》中的《地官·媒民》是這樣說的, “中春之月, 令會男女, 於是時也, 奔者不禁, 若無故而不用令者, 罰之。 ”“仲春會”一般在“三月三”。 除了這一天, 古代給光棍提供的擇偶良機還有不少, 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