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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世之冤:為保衛大明江山立下不世之功的於謙為啥被英宗處死?

曠世之冤:為保衛大明江山立下不世之功的於謙為啥被英宗處死?

明英宗朱祁鎮, 明宣宗朱瞻基長子, 九歲即位, 年號正統, 明朝第六代皇帝。

即位時, 有三楊輔佐(楊士奇、楊榮、楊溥)和英國公張輔, 社會尚算安定。 自正統七年(西元1442年), 太監王振掌權後, 政治開始腐敗, 塞外的瓦剌不斷搶掠。 西元1449年, 明英宗在太監王振的慫恿下, 御駕親征。 由於用兵不當, 導致“土木堡之變”。 明英宗被俘之後, 北京以於謙為首的大臣們為了穩定人心, 主張立明英宗的親弟郕王朱祁鈺為帝, 史稱明代宗。 此後, 大明和瓦剌之間的鬥爭愈演愈烈。

如果不是於謙那句“言南遷者, 可斬也”的厲聲高呼, 留守北京的大臣們就會犯逃跑主義, 大明帝國就會輕鬆的丟掉半壁江山;如果不是於謙那句“社稷為重, 君為輕”的大義言辭, 狼子野心的也先就會繼續以朱祁鎮為要脅, 明英宗就不可能有再登皇位的人生轉折。

然而, 明英宗成功復辟後的當天, 就迫不及待的把于謙關進了死牢, 五天后“棄市”。

每讀《明史》, 除為於謙身遭慘死, 扼腕歎息的同時, 也不禁陷入深思。 論清廉, 於謙自奉儉樸, 兩袖清風;論能力, 于謙膽識非凡, 處亂不驚;論人格, 於謙心系國家, 義薄雲天;論操守, 于謙安於淡泊, 剛正不阿。 於謙對大明帝國有再造之功, 再說, 明英宗能夠重返大明, 也全靠於謙與也先的智勇周旋, 這一點明英宗比誰都清楚。 但他還是一邊說著“于謙實有功”, 一邊下達了死刑命令。

那麼, 明英宗為何非要置於謙於死地呢?

通過“奪門之變”復辟的明英宗, 首先面臨著的一個重大問題, 那就是如何為自己的君統“正名”。 為此, 明英宗廢除了景泰帝名號,

改元“天順”。 天者, 天命所歸;順者, 順應民心。 年號雖然改了, 景泰帝也已經廢了, 而對當初危難時刻擁立景泰帝上臺的主謀于謙, 如果不加以懲治, 顯然還不足以證明其復辟之君的政治合法性, 無法向天下人昭示自己的復辟是“天命所歸”和“民心所向”。 所以, 當徐有貞提醒他說“不殺於謙, 此舉為無名”後, 為處置於謙猶豫再三的明英宗終於下定決心, 殺掉於謙, 抄沒家產, 家人充軍。

失去過, 才會懂得去珍惜和擁有。 明英宗從一個至高無上的皇帝, 變成一個身陷囹圄的階下囚, 繼而成為一個被景泰帝幽禁長達七年之久的太上皇, 最後夢一般的再次坐上皇帝寶座, 期間的辛酸、悔恨、羞辱、磨難, 是任何人都無法想像的。

所以, 他對失而復得的皇位愈發珍愛。 殺掉於謙, 不過是他樹立權威、挽回顏面的無奈之舉。 然而, 於謙畢竟是無懈可擊的, 找不到罪名, 這讓明英宗很頭疼, 於是, 宋高宗冤枉嶽飛謀反的伎倆又派上了用場。 不過, 嶽飛的罪名是三個字“莫須有”, 而於謙的罪名是兩個字“意欲”。

於謙被殺, “天下冤之”, 京城百姓無不為之落淚, 就連皇宮內的孫太后也為之感歎。 然而,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因為對於明英宗來說, 皇權永遠是第一位的。 明英宗死後, 他的兒子明憲宗即位, 於謙的冤案很快得以昭雪。 明憲宗在賜給於謙的祭文中說:“卿以俊偉之器, 經濟之材, 曆事先朝, 茂著勞績。 當國家之多難, 保社稷以無虞, 惟公道之獨恃, 為權奸所並嫉。 在先帝已知其枉,

而朕心實憐其忠。 ”祭文中, 明憲宗把於謙的死完全歸因於徐有貞、石亨等人的迫害, 多半是為明英宗開脫。 不過, 明憲宗即位後, 能立即為於謙平反, 也多半是受了明英宗的特別叮囑。 人做錯了事情, 總會內疚不安的, 皇帝也不例外。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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