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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文明的動物“人類”,為何消滅不了戰爭?

。 。 科學認為:人自身特別是男人, 身體都帶有好鬥基因, 遠古時期, 男人從事狩獵, 那是人類和動物的戰爭, 再後來, 男人學會攻佔別人部落, 別的國家, 那是人類與人類之間的戰爭。 男人好戰的基因始終在血液中流淌, 通俗講;雄性本能。

。 。 史前時期, 是戰爭使各個原始部落, 從地域性肉食動物提升到新的高度;團結、機智、進取、恐懼、本能。 這些因素使每一個部落“個體人”都明白如果不拿起武器“團結一心”做好準備, 自己生存就面臨威脅。 所以戰爭是“群體選擇”。

相比而言, 女性的團體意識則較弱, 在團體內部, 破壞和諧的可能性要比男性來的大, 女性之間的擊攻性多來自於口頭而非肢體, 且傾向於一對一並不拉邦結夥, 這和進化有關, 女性承擔著撫養後代的責任, 攻擊行為將使他們承擔著更嚴重的後果。

理查. 道金斯著的《自私的基因》一書中提到, 戰爭一旦爆發, 需要無數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戰士前仆後繼, 一個準備自我犧牲的利他基因若能拯救兩個以上兄弟姐妹(子女或父母), 或4個以上異父母兄弟姐妹(叔伯父、伯母、侄子, 侄女, 祖父母及孫子孫女)或8個以上的第一代堂兄弟姐妹。 這些群體在犧牲者的拯救下, 將繼續延續。

所以戰爭是為了保護種群延續, 它將和我們世代相伴!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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