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最寶貴的財產, 也是安家立命的保障。 每個家庭都有宅基地, 不過有的家庭宅基地不夠用, 但需要建房用於結婚或者別的用途。 這種情況下會想到購買一塊宅基地, 解決宅基地使用的問題。
三農
但是, 宅基地使用有政策規定, 無論是購買之前還是購買之後, 都應對宅基地使用權方面瞭解一二, 避免今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購買宅基地牽涉到宅基地使用權以及簽署的合同,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法律效力, 不僅依據宅基地使用權, 另外還要看簽署合同對的主體雙方是否合法。
對於宅基地使用權, 這幾個問題不能忽視:
三農
一、農村宅基地歸集體所有。 農村集體具有所有權, 說到農村土地, 從於建造房屋方面來說, 有兩種形式:宅基地和建設用地。 法律規定, 宅基地為集體所有, 建設用地國家具有所有權。
二、農村宅基地也不是口頭商議就可以買賣的, 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購買宅基地人員隸屬于本集體, 是該集體成員, 集體組織之外人員無權購買。
三、農村宅基地使用也是有限的, 原則上用於建造房屋用於居住, 不能將宅基地使用權隨意轉讓和買賣。
如果有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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