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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平一社區物業一次收取70年停車服務費 不買不讓進門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小溪辦事》欄目報導, 東平康橋丹郡社區物業向業主收取停車位費用, 遭到業主們的反抗。 據社區業主們反映, 這個停車位的收費太不合理太荒唐, 一次性要收取70年的服務費, 一下把錢收到2087年去了。

業主的車在社區外隨意停放。

一位元業主告訴記者, 社區業主的車現在不讓進, 物業讓業主必須買車位, 現在只有幾戶業主買了車位, 大部分業主都不買, 雙方現在就僵持著。

記者瞭解到, 現在康橋丹郡社區的“東家”和“管家”算是較上了勁, “管家”堵門逼“東家”買車位, “東家”寧可不進門也不買車位。 記者來到社區的物業東平正大物業公司,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車位元只賣不租, 和房屋一樣有終身使用權70年, 費用在4到6萬不等, 費用一次性交清。 但是記者注意到, 社區的91個車位元全部由綠化帶改造而成, 本就屬於業主的共有財產, 拿業主的東西再賣給業主這顯然不合理也不合法。

但是, 物業公司也不會那麼堂而皇之地違法違規。 業主向記者反映, 物業把“賣”換了說法, 叫做車位終身維護費, 費用一次性交清, 其實就相當於賣。 如果一次性租個幾年還能接受, 但是一下買70年的使用權這等於在給三代人交錢, 這樣收費不合理。

至此, 記者也弄清了事件的原委, 這就好比管家還沒上班, 就要求東家先把一輩子的工資一次性支付清。 隨後, 記者找到東平正大物業公司的負責經理, 這位經理說, 他們收取的是地上車位元服務費, 國家是允許的。

記者瞭解到, 泰安市物業管理條例上確實有停車服務費一說, 停車服務費包括車庫、車位元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費用。

但是一次性交70年, 社區物業經理說是因為前期很多業主覺得一個月80 元費用有點高, 要求一次性多交一點然後打個折。 面對記者和業主的質疑和詢問, 物業經理改口說也可以申請一年一交。

社區共有車位本就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財產, 如何支配應該是全體業主說了算, 而現在誰向物業交錢誰就可以用車位, 物業反而成了決策者。 不少業主覺得, 自己才是社區的主人, 業主的共有財產全由物業說了算這並不合理。 而物業負責經理說, 現在社區還沒有完全建成, 物業是和開發商簽的合同, 並不是業主委員會, 所以社區的事業主還做不了主。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山東物業專修學院的郭廣寶院長。

郭院長告訴記者, 收取70年費用是不合理的, 物業服務企業不管是前期還是後期的物業管理, 幹不了這麼長時間, 合同也約定不了這麼長時間。 產權屬於業主, 地上停車位既然是道路和綠地改的, 這是共有部分, 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怎麼收費需要業主共同開大會來商議。

雖然社區目前還沒有業委會, 但並不代表物業就可以隨便說了算, 因為社區所在的居委會可以代替業主行使權利。 像物業收70年的終生車位元服務費, 其實就是玩了個文字遊戲, 還是一種買賣行為。 對於物業的這種違規行為, 業主可以堅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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