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小溪辦事》欄目報導, 東平康橋丹郡社區物業向業主收取停車位費用, 遭到業主們的反抗。 據社區業主們反映, 這個停車位的收費太不合理太荒唐, 一次性要收取70年的服務費, 一下把錢收到2087年去了。
業主的車在社區外隨意停放。
一位元業主告訴記者, 社區業主的車現在不讓進, 物業讓業主必須買車位, 現在只有幾戶業主買了車位, 大部分業主都不買, 雙方現在就僵持著。
記者瞭解到, 現在康橋丹郡社區的“東家”和“管家”算是較上了勁, “管家”堵門逼“東家”買車位, “東家”寧可不進門也不買車位。 記者來到社區的物業東平正大物業公司,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車位元只賣不租, 和房屋一樣有終身使用權70年, 費用在4到6萬不等, 費用一次性交清。 但是記者注意到, 社區的91個車位元全部由綠化帶改造而成, 本就屬於業主的共有財產, 拿業主的東西再賣給業主這顯然不合理也不合法。
但是, 物業公司也不會那麼堂而皇之地違法違規。 業主向記者反映, 物業把“賣”換了說法, 叫做車位終身維護費, 費用一次性交清, 其實就相當於賣。 如果一次性租個幾年還能接受, 但是一下買70年的使用權這等於在給三代人交錢, 這樣收費不合理。
至此, 記者也弄清了事件的原委, 這就好比管家還沒上班, 就要求東家先把一輩子的工資一次性支付清。 隨後, 記者找到東平正大物業公司的負責經理, 這位經理說, 他們收取的是地上車位元服務費, 國家是允許的。
記者瞭解到, 泰安市物業管理條例上確實有停車服務費一說, 停車服務費包括車庫、車位元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費用。
社區共有車位本就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財產, 如何支配應該是全體業主說了算, 而現在誰向物業交錢誰就可以用車位, 物業反而成了決策者。 不少業主覺得, 自己才是社區的主人, 業主的共有財產全由物業說了算這並不合理。 而物業負責經理說, 現在社區還沒有完全建成, 物業是和開發商簽的合同, 並不是業主委員會, 所以社區的事業主還做不了主。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山東物業專修學院的郭廣寶院長。
雖然社區目前還沒有業委會, 但並不代表物業就可以隨便說了算, 因為社區所在的居委會可以代替業主行使權利。 像物業收70年的終生車位元服務費, 其實就是玩了個文字遊戲, 還是一種買賣行為。 對於物業的這種違規行為, 業主可以堅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