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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實習律師可到法院實習 法律職業共同體這樣建設

法制日報記者丁國鋒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蘇州市律師協會簽訂合作協定,選派10名實習律師到蘇州中院實習,從事審判輔助工作,為期6個月。

蘇州中院為實習律師分別指定一名資深法官擔任導師,實習律師接受法官導師和事務所律師導師的雙重指導。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在採訪中瞭解到,這個新鮮事早在去年10月就在蘇州悄然進行嘗試和探索了。

為了讓律師參與司法體制改革的進程,去年9月,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與蘇州高新區司法局、高新區律師協會以及姑蘇區律師協會共同制訂出臺《關於建立實習律師到法院實習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 同年10月26日起,6名實習律師前往虎丘區法院,進入民事審判、少年審判、行政審判、審監、審管等業務部門,全日制在崗實習,擔任司法輔助工作,熟悉司法辦案流程,完成調研、接待來訪等各項工作。

6名實習律師認為這項制度頗好,不僅提升了業務能力,法律素養和品格也得到修煉。

實習律師孟君告訴記者:“通過在法院實習的這幾個月,我感受到職業角色轉變帶來的思想變化,最大的收穫是發自內心地愛上了法律職業。 ”

從事法律工作之前,孟君曾在招商、財務、物業管理部門工作,處理過很多矛盾糾紛,但所涉及的社會關係相對單一,利益衝突不像原被告之間那樣對立,很少涉及到第三人,處理常式相對簡單。

孟君說,雖然在法院實習時只是擔任司法輔助人員,但很有成就感,深切體會到具體案件中的法律關係很立體很豐富。 法官撰寫每一份法律文書,就如同醫生醫治好久病未愈的病人,需要花費大量心血。

孟君先後在法院審管辦、審監庭實習,不僅擔任庭審的書記員,還承擔一些資料統計、製作圖表等工作。 指導老師、虎丘區法院審管辦主任兼審監庭庭長徐文傑稱讚道:“孟君工作主動,刻苦鑽研法律實務。 ”

今年3月初,孟君以第三名的成績入圍虎丘區法院法官助理考試。 如今,她已經是虎丘區法院一名法官助理了。

張碩是江蘇智擇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聽說過法院工作繁瑣和辛苦,但百聞不如一見,半年的實習,讓張碩深切體會到,法庭審判的背後,是書記員和法官在結案壓力下日復一日的默默付出。 而這一切的參與,也讓張碩轉換了一直以來律師的辯護思維,試著從法官裁判與維護社會和諧的角度考慮問題,打開了新思路。

虎丘區法院院長金玉平對記者說,實習律師到法院實習制度已經細化為定員制、定崗制、導師制、補助制、考核制以及問責制。 實習律師必須遵守審判執行紀律、廉政紀律,遵守保密回避等相關規章制度,不得在法院接受委託代理案件。 實習期滿,考核結果回饋給其所在律師協會。

金玉平說,一些實習律師在部門負責人、資深法官的指導下,不僅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轉變,還實現心態和視野的轉變,切身感受到法院守護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職業榮耀。

蘇州中院院長徐清宇說:“從優秀律師中選任法官、檢察官,是司法改革中隊伍建設的一個難點,這需要加深彼此之間職業認同和瞭解,讓心懷不同職業理想的法律人能結合自身特點有職業拓展、職業再選擇的空間。

實習律師到法院實習促進了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使法官群體與律師群體相互理解、共同提高。 這項制度值得做深、做細、做實、做出成效,做到可複製、可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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