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禎十四年(西元1641年), 天下大旱, 民不聊生, 百姓易子相食。 正月12日這天, 闖王李自成攻克河南大城洛陽府, 活捉崇禎皇帝的親叔叔,
這就是眾所周知的“福祿(鹿)宴”。 一個時辰後, 福王朱常洵以及八隻梅花鹿被煮的稀巴爛, 全部成為這幾千農民軍的口中餐腹中糧。
要知道河南原本就是個富裕的地方, 但明末天災人禍不斷, 加上七個藩王的封地在此,
但農民軍最看好的香餑餑卻是洛陽的福王朱常洵。 此人是萬曆皇帝第三子, 鄭貴妃親生。 還差點奪了明光宗太子之位。 萬曆29年被封為福王, 光操辦婚禮就花費了30萬金。 另外萬曆還一次性賜田四萬餘頃。 就藩之後福王在洛陽大興土木, 修蓋豪華王府, 魚肉百姓, 想方設法搜刮錢財, 鬧的民眾叫苦不迭, 恨不能食其肉, 喝其血。 這還不算, 崇禎即位後對這位親叔叔禮敬有加, 這使得福王更加無法無天, 隻手遮天。 在洛陽這一畝三分地上, 福王就是天, 就是地, 就是王法, 朝廷大小官員來此當官就得磕頭送禮。 這位胖藩王, 每天都是酒池肉林, 遍淫女娼,
俗話說, 無論禍福, 皆是報應。 李自成率領大軍攻破洛陽, 福王一家子嚇得狼狽逃竄, 只可惜除了他的小兒子數人逃出去外, 他這三百斤的身體怎麼樣都跑不動了, 只能藏在城裡卻被農民軍尋跡捕獲, 押回城內。 福王見了李自成之後, 馬上磕頭如搗蒜, 求李爺爺饒命, 說自己願意把所有金銀財寶拿出來贖回狗命一條。
李自成看著這頭像豬一樣的福王, 說道, 你活不活財富都在我手裡!他心血來潮, 命人將福王剝光洗淨, 又從福王的後花園里弄出幾頭鹿宰了, 與福王同在一條巨鍋裡共煮, 名為“福祿宴”, 和手下將士們一起享用。 聽到這個命令, 農民軍們踴躍參與, 尤其是幾個夥頭兵發揮各自擅長一把將福王按在地上輕刮細剃, 再將毛髮盡數刮乾淨。 然後剝離指甲, 又以藥水灌腸去掉糞便, 反復折騰幾次裡裡外外徹底弄乾淨後, 把個福王像送大閘蟹一樣放入大鍋中慢燉。 大家笑嘻嘻地看著他在白湯佐料間上下翻騰。 吃飽喝足後, 李自成手下開始搬運福王家中的所有財寶和糧食, 數千人拉車載,數日不絕。
數千人拉車載,數日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