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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訴苦“被”抄襲 自媒體版權保護難在哪兒

【財新網】近幾年, 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 自媒體平臺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因其平民化、個性化、低門檻、易操作、交互強、傳播快等特點獲得了快速發展。 但隨之而來的, 便是日益嚴重的自媒體智慧財產權侵權問題。 不少自媒體作者辛辛苦苦寫的稿子, 很快就被其他號轉載, 甚至還署上其他作者的名字。 自媒體版權保護困境成為廣大媒體版權保護難題的一個縮影。

抄襲成了“羅生門”

“我發了文, 被人抄去, 再被讀者看見, 誤以為我是抄襲。 ”知名自媒體人六神磊磊(王曉磊)在7月19日的一場“有問”線上論壇上談起自己被侵權的故事時,

道出一肚子苦水。 他說:“到今天我還頻頻被讀者批評, 說發現我的文章是抄襲別人。 這樣的批評幾乎天天都有。 ”

為了應對別人的侵權, 他也曾想出一些惡搞的法子, 比如在文章裡埋一些“梗”——加一句“活像抄了六神磊磊稿子不署名的垃圾號小編”, 結果有的人也不細看, 就這樣全盤抄去。

“我新書剛出來, 電子版權還沒有銷售, 音訊網站上已經讀得差不多了。 ”六神磊磊說。

抄襲不只是新媒體的“專利”, 傳統媒體在這方面也不遑多讓。 “某省日報抄了我一稿子, 不署名, 不打招呼。 我電話去, 對方表示可以補稿費, 但是一篇最多100元左右, ‘你要嗎?’我表示不要, 就這麼算了。 對方還是日報啊。 ”六神磊磊說道, 另一次也是報紙,

被他發現去函後, 對方按一字一元補了稿費。

打官司維權管用嗎

共同參與這場論壇的自媒體人熊太行也介紹了自己維權的艱難經歷。 他發現某網站盜用他的稿子, 直接起訴——這可能是自媒體維權的第一案——打了一年官司, 賠償金1萬元。 “我算了算8000多的成本。 我肯定是虧的。 ”熊太行說, 雖然這個網站付出了一定代價, 甚至其創始人的出境和信用卡消費都被法庭給限制了。 “這件事沒有贏家。 大家都覺得這事不划算。 只支持1萬元(賠償), 也是為了以後別那麼多人來找法院了。 ”

“訴訟、打官司, 的確耗費精力, ”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中國新聞史學會網路傳播研究會會長董天策教授在論壇上說, “但依法維護智慧財產權,

很有意義”。

美國亞太法學研究院執行長, 北京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孫遠釗也介紹了一個維權案例——廣州有位元專門從事版權事務的趙律師, 他所寫的好幾千字普法文章被某新聞門戶網站全文照抄, 但把作者名字給置換了(俗稱的“洗稿”的一種類型), 趙律師起訴, 最終獲得了2800元的損害賠償, 全案定讞。 “但是對方仍耍流氓、根本不理你法院, 區區這麼一點錢至今分文未給!”孫遠釗說, 連自己本身就是從事版權維權工作的律師都只能望洋興嘆!

被“洗稿”了該咋辦

知名專欄作家席越也談及被“洗稿”的經歷:“我們的文章多次被洗稿, 洗稿的地方, 整個段落除了一些陳述詞不一樣之外, 順序、邏輯甚至重點名詞和觀點全部一樣。

一篇文章中有1/3到1/2的內容都是這樣。 而我們對於這種事情一點辦法都沒有。 ”

熊太行認為, 內容生產者必須“心狠手辣”, 你說要起訴對方, 就一定要起訴, “不然大家組團欺負你”。

不過, 對於“洗稿”這類侵權的界定, 法律上並不容易。 孫遠釗指出, 所謂的“洗稿”, 不是法律名稱, 是大家自行造出來的一個名詞, 一切的處理還是得回歸到《著作權法》。 “但是, 如果等到要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時, 通常是緩不濟急, 而且已經到了很難收拾的程度。 所以我們總是希望盡可能的用各種技術、管理與其他‘非經濟性’的方案去配套處理。 比方說, 早技術措施可以讓人只能看, 但卻無法抓取複製一篇文章的內容。 像是《紐約時報》等媒體已經在運用這樣的措施了,

而且成效相當不錯。 ”孫遠釗說。

董天策認為, 用技術手段保護版權, 目前應是最有效也最可行的辦法。

版權保護難在哪兒

六神磊磊認為, 目前最麻煩的是跨平臺的抄襲, 甲平臺上發, 乙平臺來抄, 沒有一個投訴處理的機制。

董天策指出, 其實, 不是自媒體興起後才有類似“洗稿”現象, 門戶網站時代已經有了。 “報社曾經多次要保護新聞作品的版權, 就是典型例子。 只不過, 報社的維權大多只是說說而已。 ”董天策認為, 自媒體興起後類似“洗稿”現象加劇, 或許與互聯網特別是WEB2.0時代的到來有關:一般網路使用者, 樂於分享, 根本沒有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概念;對於自媒體人或內容創業者來說, “洗稿”是典型的版權危機。 “當然, 自媒體的產品,如何界定是值得保護的產品,在法律上目前尚定論,這是版權保護的一大難題。分享、編輯、加工,與抄襲的邊界,在法律上不是那麼清晰,又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大多數人缺乏規則意識,缺乏法律意識,更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董天策說。

一些內容平臺利用“技術抓取”在本平臺內呈現內容,但保留原作者版權資訊的情況下,這樣是否涉嫌侵權?

“還是得看具體的情況,只要事實略有不同,就可能會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孫遠釗認為,原則上這樣的抓取還是有問題的,關鍵還是要取得事先的許可。“其實著作權是一個非常注重謹小慎微的工作,因為是在求取一個微妙的平衡。”

目前各類走法律途徑的自媒體版權官司中,孫遠釗認為,面臨的困難主要有:舉證難、賠償低、維權成本高、耗事費時、侵權成本低、抄襲易如反掌。“這些問題法院都知道,但限於種種制度上的困難,至今雖然已經在做很多的改革,但似乎總與權利人的期待還有相當大的落差。”

董天策也指出,最大的困境其實是整體的法治環境,尤其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遠遠不如人意。

“這真的需要大家一起行動,尤其是在第一線的工作者。”孫遠釗認為,如果因為保護不力最後導致大家失去了繼續創作的積極性,那就遭了。

“法律規範的確立與踐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方方面面都要努力,才能逐漸變成現實。”董天策說。■

自媒體的產品,如何界定是值得保護的產品,在法律上目前尚定論,這是版權保護的一大難題。分享、編輯、加工,與抄襲的邊界,在法律上不是那麼清晰,又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大多數人缺乏規則意識,缺乏法律意識,更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董天策說。

一些內容平臺利用“技術抓取”在本平臺內呈現內容,但保留原作者版權資訊的情況下,這樣是否涉嫌侵權?

“還是得看具體的情況,只要事實略有不同,就可能會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孫遠釗認為,原則上這樣的抓取還是有問題的,關鍵還是要取得事先的許可。“其實著作權是一個非常注重謹小慎微的工作,因為是在求取一個微妙的平衡。”

目前各類走法律途徑的自媒體版權官司中,孫遠釗認為,面臨的困難主要有:舉證難、賠償低、維權成本高、耗事費時、侵權成本低、抄襲易如反掌。“這些問題法院都知道,但限於種種制度上的困難,至今雖然已經在做很多的改革,但似乎總與權利人的期待還有相當大的落差。”

董天策也指出,最大的困境其實是整體的法治環境,尤其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遠遠不如人意。

“這真的需要大家一起行動,尤其是在第一線的工作者。”孫遠釗認為,如果因為保護不力最後導致大家失去了繼續創作的積極性,那就遭了。

“法律規範的確立與踐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方方面面都要努力,才能逐漸變成現實。”董天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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