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
陳亮與朱熹的分歧主要圍繞著荀彧這個人物展開, 于朱熹而言, 荀彧之死不過咎由自取, 其最大的過錯在於輔佐曹操時的動機不純;于陳亮而言,
最近隨著浙產電視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的熱播, 荀彧這個歷史人物再次受到熱議, 也引起人們對陳亮朱熹之爭的思考。
朱熹:
荀彧居心不正咎由自取
由於曹操歷來被視為奸雄, 荀彧之死受到很多人的同情。 在曹操創業初期戰官渡、伐劉表各戰役中,
問題是, 為什麼朱熹在淳熙年間突然想到要批判一下九百多年前的荀彧呢?原因是當時他看到了杜旟(字伯高)寫的兩篇史論文章, 杜旟在這兩篇文章中引證了荀彧的事蹟之後,
陳亮
陳亮:
荀彧明天下大勢通古今之變
早在淳熙二年完成的《三國系年》中, 陳亮認為, 東漢末期, 漢室已經無法保持國家安定, 而唯一能夠實現黃河流域安定、結束軍閥割據混戰局面、減輕人民痛苦的力量就是曹操, 因此, 曹氏取代東漢可謂完全順應了歷史潮流。 問題在於曹操是不是要親自結束東漢、登基稱帝。 陳亮引用曹操自己的話說:“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可見曹操自己也願意當生前臣服商朝的周文王,而把改朝換代的任務交給繼承人(周武王),那麼這與荀彧勸諫的意思完全一致,曹操疏遠冷落荀彧實為不智。相反,陳亮稱讚荀氏是一個有高尚理想的思想家和實幹家:“蓋明於天下之大勢而通古今之變者也。”而後世很多人(自然包括朱熹)把他看作一個利慾薰心的謀士:“世徒以智計歸之,豈其然哉,豈其然哉!”。陳亮認為荀彧不但有理想、有抱負,而且,拿“仁義禮智信”來說,理想和抱負是“仁義禮信”,手段和能力則是“智”,荀彧既有能力、有手段去輔佐曹操幹出一番事業,此之謂“智”,又能夠以君臣大義阻止曹操篡位登基,此之謂“仁義忠信”,這樣的人豈不是傑出的人才嗎?
關於“智”與“仁義禮信”的關係,陳亮在另一篇文章中還說,三代聖王,以仁義定天下;春秋五霸,以智謀成霸業;戰國七雄,則以國家實力對戰,歷史經驗證明,國家實力是派生性的、第二位的,仁義與智謀才是第一位的:“然德化之與仁義,皆人主之躬行者也。至於排難解紛,則豈可不以謀,而力烏用哉?”“智謀”的作用是排難解紛,即解決現實的問題,智謀之士因此極其可貴。陳亮進一步指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中,“智”的把握和運用是最難的,“蓋五常之用,智為難,仁義禮信過則近厚。過於智,賊矣”。“仁義禮信”作為道德準則,但“近於厚”,即被人欺騙而不能建立功業,三代以下要想建立功業,就必須用“智”。在陳亮看來,“智”是一種沒有確定方向的衝動,具有開物成務、“排難解紛”的功能,“智”可以不在“仁義禮信”的引領規範下自發地在歷史進程中展開,其在歷史中的實現形式就是“功利”。但是這種自發的“智”是危險的,其創造的歷史效果(功利)可能合于“仁義禮信”,也可能違背“仁義禮信”,甚至流於“賊”。
陳亮與朱熹的分歧
陳亮與朱熹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分歧呢?顯然,朱熹從曹操的動機出發,認為曹操最終目的就是要謀朝篡位,其動機大逆不道,荀彧長期輔佐曹操,就是助紂為虐,毫無正面價值。陳亮卻結合曹操集團的一系列軍事政治實踐,結束了黃河流域軍閥混戰,其客觀效果是恢復了社會秩序,安定了人民生活,保護了社會生產力,這說明曹操取代東漢是歷史潮流,荀彧輔佐曹操的行為值得肯定。
陳亮與朱熹的分歧在深層次上反映了程朱理學與浙學對動機、效果關係的不同認識。陳亮根據儒家"內聖外王"的架構,將“智”看作是從“內聖”(“仁義禮信”)開出“外王”的仲介。沒有“智”“仁義禮信”無法在歷史時空中落實,發揮“仁民愛物”“拯斯民於水火”的功效;只有“仁義禮信”與“智”相互配合,五常並舉,即陳亮所謂"故君子行權于正,用智以理",儒家的外王事業才有可能實現。這種把倫理道德與倫理道德的實現手段區別開來的理論,可以命名為“仁智二元論”。朱熹則堅持西漢董仲舒提出的“明道不計功”,認為動機的正當性(正心誠意)是首要的、決定性的,效果的正當性永遠是第二位的、派生性的;而“智”與“仁義禮信”組成了“五常”這一有機整體,代表了動機的價值正當性,陳亮將其從“五常”分出來,是非常錯誤的,是“義利雙行,王霸並用”。
以今天的眼光看,陳亮的“仁智二元論”有兩點十分可貴:
第一,陳亮認為“仁義禮信”是動機,“智”是實現動機的手段,二者互為條件,不可分割,又不能混為一談。“智”作為將動機轉化為效果的仲介,是儒學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忽視“智”,儒學就是僵死的無用的。主觀動機是否良好,應該結合動機所引起的客觀效果來考慮,絕不能把良好的動機絕對化,單純以動機決定價值評判,而應該將動機與效果結合起來考慮。
第二,陳亮將“智”與“仁義禮信”區別開來,並不是輕視儒學的道德規範,相反,他重視價值引領對實踐活動的規範、引導作用,認為排難解紛、解決實際問題的“智”必須在“仁義禮信”的規範引導下展開,否則會“流於賊”,倒行逆施,無所不為。
陳亮這些觀點反映了浙江人幹實事、重實踐、看實效、反對脫離實際的教條主義的理性思維,又體現了浙江人崇學向善的良好道德風尚,回顧朱熹與陳亮這場辯論,對今天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作者單位:浙江省社科院)
陳亮引用曹操自己的話說:“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可見曹操自己也願意當生前臣服商朝的周文王,而把改朝換代的任務交給繼承人(周武王),那麼這與荀彧勸諫的意思完全一致,曹操疏遠冷落荀彧實為不智。相反,陳亮稱讚荀氏是一個有高尚理想的思想家和實幹家:“蓋明於天下之大勢而通古今之變者也。”而後世很多人(自然包括朱熹)把他看作一個利慾薰心的謀士:“世徒以智計歸之,豈其然哉,豈其然哉!”。陳亮認為荀彧不但有理想、有抱負,而且,拿“仁義禮智信”來說,理想和抱負是“仁義禮信”,手段和能力則是“智”,荀彧既有能力、有手段去輔佐曹操幹出一番事業,此之謂“智”,又能夠以君臣大義阻止曹操篡位登基,此之謂“仁義忠信”,這樣的人豈不是傑出的人才嗎?關於“智”與“仁義禮信”的關係,陳亮在另一篇文章中還說,三代聖王,以仁義定天下;春秋五霸,以智謀成霸業;戰國七雄,則以國家實力對戰,歷史經驗證明,國家實力是派生性的、第二位的,仁義與智謀才是第一位的:“然德化之與仁義,皆人主之躬行者也。至於排難解紛,則豈可不以謀,而力烏用哉?”“智謀”的作用是排難解紛,即解決現實的問題,智謀之士因此極其可貴。陳亮進一步指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中,“智”的把握和運用是最難的,“蓋五常之用,智為難,仁義禮信過則近厚。過於智,賊矣”。“仁義禮信”作為道德準則,但“近於厚”,即被人欺騙而不能建立功業,三代以下要想建立功業,就必須用“智”。在陳亮看來,“智”是一種沒有確定方向的衝動,具有開物成務、“排難解紛”的功能,“智”可以不在“仁義禮信”的引領規範下自發地在歷史進程中展開,其在歷史中的實現形式就是“功利”。但是這種自發的“智”是危險的,其創造的歷史效果(功利)可能合于“仁義禮信”,也可能違背“仁義禮信”,甚至流於“賊”。
陳亮與朱熹的分歧
陳亮與朱熹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分歧呢?顯然,朱熹從曹操的動機出發,認為曹操最終目的就是要謀朝篡位,其動機大逆不道,荀彧長期輔佐曹操,就是助紂為虐,毫無正面價值。陳亮卻結合曹操集團的一系列軍事政治實踐,結束了黃河流域軍閥混戰,其客觀效果是恢復了社會秩序,安定了人民生活,保護了社會生產力,這說明曹操取代東漢是歷史潮流,荀彧輔佐曹操的行為值得肯定。
陳亮與朱熹的分歧在深層次上反映了程朱理學與浙學對動機、效果關係的不同認識。陳亮根據儒家"內聖外王"的架構,將“智”看作是從“內聖”(“仁義禮信”)開出“外王”的仲介。沒有“智”“仁義禮信”無法在歷史時空中落實,發揮“仁民愛物”“拯斯民於水火”的功效;只有“仁義禮信”與“智”相互配合,五常並舉,即陳亮所謂"故君子行權于正,用智以理",儒家的外王事業才有可能實現。這種把倫理道德與倫理道德的實現手段區別開來的理論,可以命名為“仁智二元論”。朱熹則堅持西漢董仲舒提出的“明道不計功”,認為動機的正當性(正心誠意)是首要的、決定性的,效果的正當性永遠是第二位的、派生性的;而“智”與“仁義禮信”組成了“五常”這一有機整體,代表了動機的價值正當性,陳亮將其從“五常”分出來,是非常錯誤的,是“義利雙行,王霸並用”。
以今天的眼光看,陳亮的“仁智二元論”有兩點十分可貴:
第一,陳亮認為“仁義禮信”是動機,“智”是實現動機的手段,二者互為條件,不可分割,又不能混為一談。“智”作為將動機轉化為效果的仲介,是儒學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忽視“智”,儒學就是僵死的無用的。主觀動機是否良好,應該結合動機所引起的客觀效果來考慮,絕不能把良好的動機絕對化,單純以動機決定價值評判,而應該將動機與效果結合起來考慮。
第二,陳亮將“智”與“仁義禮信”區別開來,並不是輕視儒學的道德規範,相反,他重視價值引領對實踐活動的規範、引導作用,認為排難解紛、解決實際問題的“智”必須在“仁義禮信”的規範引導下展開,否則會“流於賊”,倒行逆施,無所不為。
陳亮這些觀點反映了浙江人幹實事、重實踐、看實效、反對脫離實際的教條主義的理性思維,又體現了浙江人崇學向善的良好道德風尚,回顧朱熹與陳亮這場辯論,對今天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作者單位:浙江省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