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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兜售國家二級保護鳥類 莘縣市民買下後上交放生

莘縣的田先生去集市趕集, 卻發現有人在集市角落兜售一隻白色的鳥。 發現鳥兒長得非常漂亮而且沒有見到過, 田先生當即花錢將其買下上交放生。 專門人員查看發現, 白鳥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鷺。


警方介紹, 7月21日上午, 莘縣朝城鎮夏莊村群眾田先生去妹塚趕大集, 路過市場拐角處發現一位老大娘在叫賣一隻白色的鳥。 經過和老大娘聊天得知, 此鳥是老大娘在自家的蔬菜棚捉到的, 田先生覺得這只鳥長得非常漂亮, 應該是比較珍貴的小動物, 擔心被人買去殺害掉, 當即花了15元錢將鳥買了下來, 準備放生到田地裡。 但考慮到不知道是否是國家保護動物, 擔心小白鳥難以存活, 於是報警向朝城派出所報警尋求幫助。

接到報警後, 朝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 詳細瞭解了一番情況後進行先期接管, 並及時聯繫了縣林業部門。 經林業部門鑒定, 該鳥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鷺。 朝城派出所立即將其移交給了縣林業部門, 帶重播生。
民警提醒, 販賣、出售國家保護動物違法。 如碰到有人兜售野生動物, 無需自己花錢買下, 可以及時報警, 公安機關將會進行調查處理。 因野生動物可能攜帶未知病毒,

也在此奉勸個別好食者, 為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 請管好自己的嘴。
另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 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李懷磊 通訊員 王方 趙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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