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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縣市歷史簡介之合肥巢湖

巢湖市, 古稱“居巢”、“南巢”, 位於安徽省中部, 瀕臨長江, 環抱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 地級巢湖市於1999年7月9日正式設立, 至2011年7月13日一直是地級市, 下轄居巢區和廬江、無為、和縣、含山四個縣, 全市總面積9423平方公里, 2005年末總人口453.06萬。 2011年7月14日, 安徽省收到國務院下發《關於同意安徽省撤銷地級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檔。 地級巢湖市被一拆為三, 分別併入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 8月22日, 地級巢湖市正式解體, 撤銷原地級巢湖市居巢區, 設立縣級巢湖市, 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轄。 2012年入選“2012年度中國特色魅力城市200強”。

歷史沿革:

巢湖市(原巢縣)的歷史源遠流長, 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就有三千多年。

商時地屬南疆, 故名南巢。 《尚書·仲虺之誥》:”成湯放桀于南巢。 ”

巢湖周時為巢(伯)國地。 春秋時為楚屬國。 四至大致東到昭關(今屬含山縣), 西至廬江, 南達長江, 北到巢湖。

巢國多次被吳國所占, 《春秋》:魯哀公十二年(西元前483年), ”公會吳於橐皋”, 即今柘皋。 周元王四年(西元前472年), 越滅吳, 巢國還楚

秦統一後, 置郡縣, 柘皋一帶為橐皋縣, 巢湖以南為居巢縣, 也作居鄛。 兩縣均屬九江郡。 漢高祖四年(西元前203年)設淮南國, 領居巢。 景帝四年(西元前153年), 居巢改屬廬江郡(橐皋仍屬九江郡)。 東漢橐皋歸逡遒縣(今肥東), 居巢為劉般封國, 稱居巢侯國。 東漢末年, 袁術佔據淮南, 重立居巢縣。 建安三年(西元198年), 居巢屬吳。 二十二年曹操占居巢, 此後一直隸屬曹魏。 西晉在原居巢境分設居巢、臨湖、襄安, 隸屬廬江郡。 南北朝設南豫州, 領南礁郡;劉宋大明三年(西元459年), 居巢易名蘄, 隸屬劉宋。 蕭齊因之。 南梁置合州, 蘄所在的南譙郡屬之。

隋統一後, 改合州為廬州。 開皇元年(西元581年), 襄安改屬廬江郡。 據《隋書·地理志》載:襄安”有龜山、紫微山、亞父山、半陽山、白石山、四鼎山”。 至此, 今巢湖市東、西、北方位大致形成。

唐武德三年(西元620年), 析襄安為開城、扶陽兩縣, 隸屬巢州。 七年州廢, 合兩縣名巢縣(巢縣一名, 當始此), 隸屬廬州。 貞觀元年(西元627年), 分天下為十道, 巢縣屬淮南道。 天寶元年(西元742年), 改州為郡, 隸屬廬江郡。 至德元年(西元756年), 歸淮南軍領轄, 次年廬江郡改為廬州, 隨屬之。 五代始屬唐。 天祐五年(西元908年)唐亡, 歸吳。 後晉天福二年(西元937年)屬南唐, 歸昭順軍。 後周顯德五年(西元958年)歸保信軍。

北宋太平興國三年(西元978年)設無為軍, 治所在巢縣城口鎮(今無為縣城), 領巢縣、廬江二縣。

至道二年(西元996年), 縣治設巢城(今巢湖市址)。 熙寧三年(西元1070年), 析巢縣南、廬江東置無為縣。 至此, 今巢湖市的四至基本確定。 南宋景定三年(西元1262年), 升巢縣為鎮巢軍, 屬沿江制置使司。 元至元十四年(西元1277年)設無為路, 鎮巢軍隸之。 二十三年再稱巢州。 二十八年, 置巢州為縣。 自此巢縣名至改置巢湖市前一直未變。 泰定二年(西元1325年)分天下為十八道, 巢縣屬淮西道。 至順三年(西元1332年)歸淮南江北行省。 至正二十四年(西元1364年), 朱吳設中書省, 巢縣隸廬州府無為州。 清廢州設府。 順治十八年(西元1661年), 巢縣屬廬州府, 歸江南左布政使轄;康熙元年(西元1667年)改屬安徽省, 後屬安廬滁和道轄。

民國元年(1912)元月, 巢縣直屬安徽省。 民國3年6月至民國17年8月屬安慶道, 民國21年10月至民國27年7月屬第二專區, 後改屬第五專區。 民國27年10月25日改屬第三專區。 民國28年元月改屬第五專區。

1949年元月13日, 內定巢縣屬江淮解放區第五行政區, 縣政府設柘皋鎮。 4月21日改屬皖北行署巢湖專區。 1952年2月4日, 巢縣改屬蕪湖專區。 同年縣政府遷至巢城。 1958年8月7日改屬合肥市。1961年4月13日複屬蕪湖專區。1965年7月14日複設巢湖專區,專區駐巢城,巢縣隸屬之。1971年8月29日,巢湖專區改稱巢湖地區,巢縣隸屬不變。1983年10月23日,省政府轉發國務院批復決定,撤銷巢縣改置巢湖市,行政區域不變。1984年1月4日,巢湖市正式成立,仍屬巢湖地區。

1999年,安徽省政府批復撤銷巢湖地區及縣級巢湖市,設立地級巢湖市,地級巢湖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居巢區青年路。原縣級巢湖市改為居巢區,以原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為居巢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風路。巢湖市轄原巢湖地區的無為縣、廬江縣、含山縣、和縣和新設立的居巢區,實行市領導縣、區體制。

2011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宣佈撤銷地級巢湖市,設立縣級巢湖市,並對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原地級巢湖市所轄的一區四縣分別劃歸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管轄。

根據國務院的批復,撤銷地級巢湖市。撤銷原地級巢湖市居巢區,設立縣級巢湖市。以原居巢區的行政區域作為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轄,合肥市代管。

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廬江縣劃歸合肥市管轄。無為縣劃歸蕪湖市管轄。和縣的沈巷鎮劃歸蕪湖市鳩江區管。含山縣、和縣(不含沈巷鎮)劃歸馬鞍山市管轄。

1958年8月7日改屬合肥市。1961年4月13日複屬蕪湖專區。1965年7月14日複設巢湖專區,專區駐巢城,巢縣隸屬之。1971年8月29日,巢湖專區改稱巢湖地區,巢縣隸屬不變。1983年10月23日,省政府轉發國務院批復決定,撤銷巢縣改置巢湖市,行政區域不變。1984年1月4日,巢湖市正式成立,仍屬巢湖地區。

1999年,安徽省政府批復撤銷巢湖地區及縣級巢湖市,設立地級巢湖市,地級巢湖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居巢區青年路。原縣級巢湖市改為居巢區,以原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為居巢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風路。巢湖市轄原巢湖地區的無為縣、廬江縣、含山縣、和縣和新設立的居巢區,實行市領導縣、區體制。

2011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宣佈撤銷地級巢湖市,設立縣級巢湖市,並對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原地級巢湖市所轄的一區四縣分別劃歸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管轄。

根據國務院的批復,撤銷地級巢湖市。撤銷原地級巢湖市居巢區,設立縣級巢湖市。以原居巢區的行政區域作為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新設的縣級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轄,合肥市代管。

原地級巢湖市管轄的廬江縣劃歸合肥市管轄。無為縣劃歸蕪湖市管轄。和縣的沈巷鎮劃歸蕪湖市鳩江區管。含山縣、和縣(不含沈巷鎮)劃歸馬鞍山市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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