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網訊:(通訊員 楊星富)2017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
對300個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995名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進行了表彰。
貴州省麻江縣賢昌鎮甲耳村人民調解員劉光模獲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
賢昌鎮甲耳村位於麻江縣最南端。
總面積14.25平方公里,
距鎮人民政府3公里,
距麻江縣城19公里,
與都勻市楊柳街鎮的文德村、德化村、高橋村、建設村和沙包堡社區的六家寨、黃豐村、沿民村、擺欄村接壤。
下轄18個村民小組,
有13個自然村寨。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發展,
村裡各種矛盾糾紛時有發生,
給調解工作增添了不小的壓力。
2002年劉光模同志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村調委會主任以來,
堅持四個“強化”:一是強化學習,
提高業務能力。
隨著新時期民間矛盾糾紛發生的多樣性、複雜性和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劉光模同志從來沒有放棄對新政策、新法律的學習,
通過學習來提高自己適用政策、法律的能力,
依政策和法律辦事;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
充分掌握糾紛動態。
為及時掌握全村的糾紛情況,
他堅持每月兩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矛盾糾紛排查,
足跡遍及各個自然村寨,
力爭糾紛發現“早”、化解“小”、解決“了”;三是強化法制宣傳,
促進糾紛化解。
適時組織群眾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增強村民對法律知識的瞭解,
為依法調解、說服糾紛當事人提供有利條件,
促進糾紛化解工作;四是強化公平公正,
解決矛盾糾紛,
促進和諧發展。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預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傳教育功能,
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共調處各類糾紛272件,
調解成功269件,
協議履行率達100%,
防止民事轉刑事案件15件,
防止民間糾紛引起的自殺案件6件6人,
防止群體性事件8件300餘人。
全村無一件民間矛盾糾紛激化,
未發生因調解不當或調解不及時而使民間矛盾激化轉為刑事治安案件,
也未發生因民間糾紛調解不當引發訴訟或上訪,
有效地維護了轄區的社會穩定,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新的貢獻。
作為農村最基層的一名人民調解員,
劉光模同志十五年如一日,
在基層調解戰線上默默耕耘,
不怕辛苦,
熱心人民調解事業,
以飽滿的工作熱情,
扎實的工作作風,
盡職盡責地工作,
經常風裡來雨裡去,
時常工作至深夜才回到家中,
在村子裡隨處可以見到他匆忙的身影,
他在調解工作中,
堅持以情感人、以法育人、依法調解,
總是耐心細緻宣傳政策,
運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贏得了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普遍好評。
2006年7月被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評為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2007年12月被貴州省鐵路護路聯防領導小組評為先進個人;2008年10月麻江縣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人民監督員”;2011年12月被貴州省司法廳授予“全省人民調解能手”光榮稱號;2012年2月被被縣綜治委表彰為“優秀人民調解員”;2015年11月被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全省優秀人民調解員。
2009年11月,
賢昌鎮甲耳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被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全省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